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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四军"对日寇最后一战" 投降日军联队竟不交武器

2017-12-22 09:31:39    中国军网  

每一段抗日史都值得铭记。

新四军老战士谢莫京家里,作者见到了71年前陇海路东段战役炮车车站新四军华中野战军对日军《受降条约书》的影印件,《受降条约书》字迹工整,中、日文对照各一份,翔实记录了新四军对日军的最后一战——陇海路东段战役炮车车站的受降经过。

由于这份《受降条约书》在新四军史书中没有记载,在抗日战争史上首次披露,《受降条约书》是否属实?在陇海路东段战役中,新四军和日军到底有没有签过《受降条约书》?《受降条约书》签约前后发生过什么?签约人是否还健在?作者带着种种疑问和困惑,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和走访,最终形成本文,为我们呈现了许多当年参战老兵的风采。

然而,由于岁月久远,许多细节无法还原,有些细节彼此还有差异。为此,作者依然在寻找,希望能找到更多的参加过陇海路东段战役的见证人。

一份日军《受降条约书》

新四军老战士谢莫京荣获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章,她兴奋行军礼。邹家骅摄

新四军老战士谢莫京荣获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章,她兴奋行军礼。邹家骅摄

谢莫京,1914年出生于广东梅县一个律师家庭,1937年毕业于汕头海滨师范。193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4月参加新四军,新中国成立后曾任福建省文化局党组成员、福建省图书馆支部书记、副馆长。

在谢莫京家里,我们看到了《受降条约书》,全文如下:

1946年1月23日,新四军与日军在炮车车站签署的《受降条约书》。

1946年1月23日,新四军与日军在炮车车站签署的《受降条约书》。

受降条约书

自从一九四五年九月二号日本政府向中国正式宣布无条件投降以来,至今已经五月,在华日军已大部解除武装,唯陇海路一段尚未按照投降条款解除武装。日军六五师团七二旅团一三六大队第一中队并依然武装占领陇海路砲车车站。新四军根据波茨顿宣言,应向炮车车站之日军受降并解除其全部武装及军用资材,顷经双方代表协商,签订如下各项

(一)移交项目

(1)砲车车站日军所有武器弹药及一切军用品不得破坏不得移交他人,需将全部移交新四军

(2)砲车车站及该站所有资材不得破坏不得移交他人,需将全部移交新四军

(3)砲车车站日军之私人日用品概归私人自行处理

(二)移交办法

(1)先将轻重武器(掷弹筒轻重机枪炮以上之火器)移交新四军代表及参谋人员

(2)其余武器弹药等应集中于站内事务室由新四军派员接受

(3)规定一九四六年正月二十四日午前八时移交

(三)砲车车站之日军一经解除武装以后,新四军宜保证其生命之安全并遣送徐州或海州集中后送回日本

(四)所有以上武器及军用资材统交新四军华中野战军七O团接收

(五)解除武装后之日军应全部集中砲车镇待命

(六)砲车车站之日军如不履行或违反以上任何一项者,新四军有权制裁之

(七)此条约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发生效力

(八)此条约缮写中日文各两份均有效力,由双方存中日文各壹份

新四军华中野战军政治部联络部联络科上尉干事代表莊五洲徐通荣

日本军六五师团七二旅团一三六大队第一中队中队长中原伍

一九四六年正月二十三日

《受降条约书》共分移交项目、移交办法、日军遣送、新四军接收和条约书法律效力等共8款12条。这是新四军遵守二战国际公约赋予的权力、履行自己的神圣义务,与受降日军签约书写的一份可称作“军事外交文件”的一段历史见证。

进攻炮车车站

炮车车站,是陇海铁路旁的一个小站,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在抗日战争期间,是日军在陇海路铁路沿线的中心据点之一,日军第65师团第72旅团第136大队第一中队驻扎此地。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后,毛泽东在延安发出了“对日军最后一战”的指示,经中央军委批准,新四军华中野战军粟裕组织发起了高邮、陇海路东段战役,向拒不向新四军投降的日伪军发动进攻。

1945年12月,高邮战役胜利后,华中野战军为了使华中和山东解放区连成一片,配合津浦前线我军的作战,决心对拒绝向新四军缴械投降的陇海铁路东段徐(州)海(州)段铁路沿线的日伪据点发起陇海路东段战役。

1946年1月4日,中共中央华中分局关于陇海路东段破击战的部署致电中共中央:拟定1月10号或12号,对陇海路东段进行破击战。

1946年1月5日,华中军区在陇海铁路东段破击战役的政治命令中指出:

国民党“顽敌似选择鲁南作为其军事进攻的重点,正沿津浦线和长江一线大举增兵……现国民党军队集结、转进尚未完毕,为先发制人,保卫华中,并配合山东我军胜利进行鲁南自卫战役计划,决心组织陇海路战役。”

该命令对各部队如何在战斗中围歼敌人、如何迅速解决战斗、如何对敌伪开展政治工作、如何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等做了详细的要求。

1946年1月5日,华中军区政治部对陇海路东段战役的政治命令。(军科档案馆油印件)

1946年1月5日,华中军区政治部对陇海路东段战役的政治命令。(军科档案馆油印件)

1946年1月7日,陈毅、宋时轮复电中共中央华中分局,明确表示,同意华中分局4日晨关于陇海路东段战役的作战计划,希望陇海东段之破击能按期开始。同时请“张云逸、饶漱石、黎玉调集滨海附近部队,配合华中部队破击海州附近铁道,并相机夺取海州。”

1946年1月11日,粟裕对攻打并控制陇海路东段的战斗部署致电陈毅、张云逸、饶漱石、黎玉、张鼎丞、邓子恢、谭震林等并报中央。在电报中,粟裕对张(震)纵、陶(勇)纵,及5分区、6分区等地方团队的主攻方向一一作了周密安排。

时任华中野战军8纵副政委的伍洪祥为了赶上参加陇海路东段战役,随华中野战军政治部主任钟期光一起,赶到宿县,向8纵正式报到。

伍洪祥(新中国成立后任福建省副省长,福建省席政协主席)回忆:

“1946年1月4日,华中野战军8纵队奉命兼程北上,1月11日夜,8纵队与其他兄弟部队配合,迅速包围了从炮车车站到新安镇一线的日军第65师团和伪军第35师。在我军事进攻和政治攻势之下,有三个据点的日军被迫投降。但驻新安镇的日军联队拒绝投降,向海州方向突围。我军立即追击,经过三天激战,将敌大部消灭,生俘日军600多人,伪军1000多人。”

在陇海路东段战役政治攻势中,当时新四军敌军工作干部都到对日战斗前沿。伍洪祥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苏中联络部部长谢镇军通过阵地对日军喊话,争取了日军一个中队缴械投降。随后通过已投降的日军进行喊话,促使另一个车站的日军投降。”

在伍洪祥的回忆录里,我们看到了谢镇军的名字,但是当我们找到谢镇军的家人时,了解到谢镇军已于1964年去世。

伍洪祥说的谢镇军就是谢莫京的弟弟,1934年,16岁的谢镇军东渡日本留学,就读于东京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系,参加了中共东京支部组织的读书会。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后,谢镇军愤然放弃学业回国投身抗日救亡运动。同年9月在家乡梅县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梅县中心县委劳工部长。

1938年5月,因革命工作需要,组织上安排调至皖南新四军军政治部敌工部工作。在陇海路东段战役期间,谢镇军任新四军苏中二地委敌军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书记、联络部部长,谢莫京在新四军第1师政治部联络部任干事、支部书记。

谢镇军的夫人、现年93岁的新四军老战士,原18旅政治部联络部敌工科干事郭冰回忆:谢镇军是以少校军衔身份在草桥、新安镇参加对日军受降的。

草桥受降,目前尚未找到详细的文字记载。

2016年3月,我们电话连线采访了正在住院的原成都警备区司令、现年97岁的张玉成,高邮战役胜利后,张玉成在新四军华中野战军第8纵队第64团当副营长。

张玉成回忆:“当陇海路东段的一个日军联队同意放下武器、缴械投降后,我率战士们冲进了日军驻地,一进营地,就看见院内枪支弹药排放整齐,当战士们前去扛机枪、拿炮弹时,投降的日军突然嚷了起来,不准我们动武器。由于语言不通,双方互相指责,甚至动了手。后来才知道,日军要求我们派最高长官举行签收仪式……”

张玉成当时的所在部队是第8纵队第64团,而炮车车站新四军和日军签署《受降条约书》并接收日军武器的是第8纵队第70团。可见,这两次受降是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分别进行的。

《受降条约书》是陈超凡拍照所得

据谢莫京口述,这份《受降条约书》是谢莫京的爱人、当年时任华中野战军政治部联络部部长陈超凡(原名陈超寰)用缴获的日军相机拍照并珍藏的。

在陈超凡遗留的一本小相册里,除了有两张中日文对照的陇海路东段日军《受降条约书》影印件外,还有不同时期“日本人民反战同盟”“日本人民解放联盟”的日本友人照片,及新四军战友的照片。

陈超凡出身华侨,1933年在北平读书时秘密参加了中国共产党,后因逃避国民党对北平共产党的追捕,东渡日本读书,毕业于日本明治大学政治经济系。1937年回国参加抗日救亡运动。1938年4月,谢莫京同陈超凡一起参加了新四军。在谢莫京的记忆中,陈超凡参加新四军的第一天起,就与敌军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

这个不起眼的小站见证了新四军“对日寇的最后一战”

香河正男,是抗日战争时期人们十分熟悉的新四军中的日本籍战士。他从1938年在日本被征入伍来到中国,至1958年返回日本——整整20年,命运随第二次世界大战而跌宕起伏。但是,他人生真正有价值的政治生命是新四军给他的,促使他从一个日军战俘转变成新四军的“国际友人”,继而加入新四军,参加日本人民反战同盟,后又负责日本人民解放联盟苏中支部对日军战斗。

香河正男曾这样回忆初见陈超凡的情景:

“我们被俘时,看到会讲一口流利日语的新四军干部,上衣口袋插了两支钢笔,听说还是留日学生,十分惊讶。他说话面带微笑,不像是教官讲的‘支那野蛮人’,惊魂未定的心一下子放松了许多。”

香河正男和日军战俘被送到新四军军部后,不但得到新四军医院军医精心治疗,新四军军长叶挺还到医院看望,并和香河正男坐在一起照相。

叶挺到医院看望被俘的日军士兵田畑作造(中)和香河正男(右)。

叶挺到医院看望被俘的日军士兵田畑作造(中)和香河正男(右)。

战争亲历者、时任新四军华中野战军第8纵队第66团政委、现年98岁的姚力(新中国成立后任国务院科教组、教育部负责人、浙江农业大学党委书记)曾撰文回忆:

“为争取高邮的日伪军缴械投降,华中军区组织了强大的政治攻势,派军区敌工部长陈超凡(1945年10月,新四军华中野战军成立,陈超凡任政治部联络部副部长;11月,陈超凡任联络部部长)同志率领一批敌工干部和十多名‘日本人反战同盟’和‘朝鲜解放同盟’的同志,配合我军作战部队向高邮城内日军开展攻心战,他们在靠近阵地前沿,用日语向日军喊话,宣读日本天皇投降诏书,播放引发日军士兵思乡、思亲的日本歌曲,还把事先已经编写油印的日文劝降传单,扎成放飞的日文风筝,利用弓箭和迫击炮弹向城内日军散发,规劝日军、伪军放下武器。高邮战斗胜利后,陈超凡参加并主持了高邮战役日军受降仪式。”

1946年1月11日,华中野战军在山东鲁南、滨海两军区武装的配合下,向拒绝投降的日伪军发起了陇海路东段战役。《新四军征战日志》记载:“11日晚,各部开始破击,战至13日24时,各部停止战斗。共攻占运河车站、炮车车站、大许家、碾庄、曹八集、黄庄、草桥、瓦窑等据点,歼拒降日伪军2800余人。”

1946年1月10日,国共两党签署停战协议,双方同时颁发停战令,13日24时生效。

短短两天,新四军控制了陇海路铁路南北路段130多公里,从而完成了华中、山东两大解放区联成一片的战略任务,为此后华中、山东,我军纵深迂回、南北机动、协同配合举行宿北、鲁南等战役大打歼灭战,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战场条件。

这份《受降条约书》,就是陇海路东段战役炮车车站日军向新四军缴械投降的历史见证。

1949年秋,第三野战军第十兵团进军福建。照片从左到右依次为:刘培善(十兵团副政委、政治部主任)、韦国清(十兵团政委)、叶飞(十兵团司令员)、陈铁君(十兵团副参谋长)、陈超凡(十兵团直属政治部主任)。

1949年秋,第三野战军第十兵团进军福建。照片从左到右依次为:刘培善(十兵团副政委、政治部主任)、韦国清(十兵团政委)、叶飞(十兵团司令员)、陈铁君(十兵团副参谋长)、陈超凡(十兵团直属政治部主任)。

关于上尉军衔

有人曾对受降书上的新四军落款“华中野战军政治部联络部联络科上尉”的军衔职务提出质疑。

谢莫京坦言:这是双方签署受降军事文件的职务需要。由于陇海路东段战役受降的是日军一个中队,基于受降双方官阶对等原则,新四军华中野战军政治部联络部派了联络科干事莊五洲和徐通荣在受降条约书上签字。军衔也是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临时授予的。

关于敌工部改为联络部,谢莫京老人指出,抗日战争时期新四军面对的敌人是日军,因此对敌工作机构称为新四军政治部敌军工作部,到了1945年9月2日日本正式签署投降书后,八路军、新四军政治部对敌工作对象转为国民党军,因此10月起新组建的华中军区和华中野战军对敌工作机构名称就改为政治部联络部。

有人提出《受降条约书》中的原文是“砲车”,为什么现在写“炮车”?据史料记载:炮车镇的“炮”原为“砲”。取自公元一九八年,曹操攻打吕布,在此做楫槔(又名“投石机”“抛车”或“砲车”,古代远程打击装备),故名“砲车”,因现代汉语中“炮”与古字“砲”谐音,所以今称之为“炮车”。

还有人对《受降条约书》上的落款时间“正月”提出异议。我们联系了新沂市人、现年81岁的转业军人、新沂市民政局退休干部孙先忠,孙先忠的父亲是当地的老私塾。孙先忠说:“解放前本地人不讲什么阴历阳历,过了元旦就是正月,正月就是一月。”还有人说,之所以在公文上写正月,是避免在“一”字之上加一笔成“二”了。

那么,在解放前,新沂当地私塾对一月的用法是不是就是正月?为此,作者专门请教了新沂市史志办主任时云泽,时云泽特意咨询了多位老同志,其中,83岁的老大学生、原新沂中学语文教师邵泽璋说:“解放前当地不用一月,而是习惯将一月写为正月。”

由于《受降条约书》签署的时间为1月23日,有人提出违反了国共双方签署的停战协定。我们认为,停战协议只针对国共双方,无论是在停战协定前还是停战协定生效后,被新四军包围的日军,理所应当由我军受降。叶飞在回忆华丰受降时明确指出:对日作战和受降不受国共停战协议的时间限制。

《管文蔚回忆录续编》中指出:“谈判是一回事,实际情况又是一回事”。停战令生效后,国民党一再违背停战协定,新四军的策略是“先礼后兵,后发制人。”

邓子恢曾向军调处执行小组提出三点要求:

1、迅速停止国民党的进攻,忠实执行停战协令;

2、国民党在停战令后,侵占新四军的地方,应立即退出;

3、被新四军包围的伪军,应由我军受降。

1946年1月13日陇海路东段战役结束后,1月14日,粟裕对陇海路东段战况及部署致电第6、第8、第9纵队,以及第5、第6分区并报山东野战军,电文指出:“我军虽已遵令停止,但各部仍应加强战备,提高警惕。”“炮车据点如尚未攻下,则由野战军特务团及70团负责监视并开展攻势。”电文最后还有一句,“8纵在新安镇集结(70团除外)”。

从粟裕的电文中不难看出,日军炮车据点的缴械、受降,已在粟裕的预料之中。

此时,双方交战虽已停止,但是被新四军包围的炮车据点的日军,已成瓮中之鳖。

新四军70团代表新四军华中野战军接受炮车车站日军投降。

70多年过去了,沧海桑田。炮车镇由原来的江苏省新沂市炮车镇,划归为邳州市管辖。新中国高速公路、铁路的发展,也使炮车车站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陇海路东段战役,却使这个不起眼的小站见证了新四军“对日寇的最后一战”;炮车车站日军《受降条约书》,使炮车镇具有特殊的历史意义。

在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成立90周年之际,我们希望更多的人来见证这具有文献意义的《受降条约书》。

(本文原载于《世界军事》2016年第13期,作者另有补充修订)

郑鲁南:解放军出版社原编辑,主编、编著有《授衔故事》《军中老照片》《我认识的外国军人》《一本书和一个世界》等,参与撰稿的文献纪录片《奠基新中国》获2012年“红旗飘飘九十年”经典作品奖。

陈鲁生:高级工程师。

(责任编辑:杨晓晨 CN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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