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击公审现场
当时的公审现场情况,新华社有专电对此作了详细报道。
新华社北京1日(1952年2月1日)电北京公审大贪污犯大会今天上午11时在中山公园音乐堂举行。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特组织了临时法庭,公审大贪污犯薛昆山、宋德贵、雷亚卿、孙建国、王丕业、夏茂如、杭效祖等7人,并当场宣判、分别予以执行。
参加这次公审大会的,有中央和华北局、北京市的政府机关、军事机关、党的机关与群众团体的领导人、积极分子等,各机关团体的大贪污犯和大贪污嫌疑分子也参加了这次大会。北京、天津两市的工厂、机关、学校、团体,商店及各界市民亦同时有组织地收听大会实况播音。大会由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秘书长刘景范担任主席。
刘景范宣布开会时,首先说明了这个大会对深入开展中央各机关反大贪污犯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他指出:“中央各部门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运动,在毛主席的正确领导下健康地向前发展,现在已经进入普遍深入的阶段,各部门的官僚主义和铺张浪费现象,都受到了严格的批评,现在正在集中力量进行反大贪污犯的斗争,并且已获得不少成绩。”刘景范接着用具体事实说明中央一级机关内已检举和坦白出的大小贪污分子以及其贪污的款项和因贪污而造成国家财产的严重损失情况后,指出:人民政府对贪污分子的处分是严肃的;将根据贪污的情节轻重和坦白的程度,予以不同的处理。他说:“今天就是根据这些政策来公审大贪污犯薛昆山、宋德贵、雷亚卿、孙建国、王丕业、夏茂如、杭效祖的。”刘景范最后警告所有贪污分子说:“为了再给贪污分子以悔过坦白的机会,中央人民政府节约检查委员会决定将坦白限期延长到2月15日。所有贪污分子应该考虑自己的前途,抓紧时间,老老实实地向人民坦白悔过。只要在2月15日前彻底坦白的,仍以自动坦白论处。”大会主席致辞以后,即由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主持的临时法庭宣布开庭,7个大贪污犯由人民警察押进会场站在愤怒的群众面前听候各有关单位代表的控诉和法庭的审判。
中央贸易部副部长姚依林、中央公安部部长罗瑞卿、中央农业部副部长张林池、中央军委后勤部代表杨恬、空军司令部代表白云、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代表吴波、民航局副局长唐凯等相继在大会上控告了各该部大贪污犯薛昆山、宋德贵、雷亚卿、孙建国、王丕业、夏茂如、杭效祖的罪行。
1952年的2月1日,北京开公审大会,当时的大贪宋德贵与薛昆山、雷亚卿、孙建国、王丕业、夏茂如、杭效祖7人被判死刑。
1952年的2月1日,北京开公审大会,当时的大贪宋德贵与薛昆山、雷亚卿、孙建国、王丕业、夏茂如、杭效祖7人被判死刑。图为时任最高法院院长沈钧儒亲自担任审判长。本文摘自《河南法制报》原题:严于律己的公安部长罗瑞卿严惩公安腐败分子始末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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