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贪污盗窃,早在汤兰英15岁时就有过“前科”。她高小毕业后即走向工作岗位,15岁在建筑站做会计时贪污130多元,后在运动中被揭发做过退赔。在蔬菜大队做会计时,也曾采用销货不入账的手法,贪污三百多元。但镇委姑息她年幼,既不处理也不批评教育。1965年被介绍到信用社,依然从事经济工作,无意中埋下了这颗定时炸弹。
在江苏如东,汤兰英的名字曾经家喻户晓。1977年7月24日,如东马塘信用社年仅32岁的会计汤兰英,因贪污4万余元被执行枪决,在全省乃至全国都轰动一时。
但令人咋舌的是,汤兰英贪污案被告发之后,抄家时她的家中只有简陋的几间瓦房,更没有追到大额的赃款。据当时的卷宗记录,汤兰英交代其所盗窃贪污的钱全部挥霍殆尽,无钱退赔。4万多元在当时是笔巨款,它究竟去了哪里?
她家成了基层干部“招待所”
不过奇怪的是,汤兰英贪污案被告发之后,抄家时她家中依然是几间普通瓦房,更没有追到大额的赃款。据当时的卷宗中记录,她交代,贪污的钱全部挥霍殆尽,已无钱退赔。
她的赃款去了哪里?记者在卷宗中看到她的交代笔录:
1.请客一百八十桌,3890元
2.送礼2400多元
3.外出探视消费2000元
4.婚丧喜事除人情外透支上百元
5.接济亲友300元
6.添置衣物3300元
7.购置高档衣物1380元
8.应收账款2825元
9.家庭零星开支9000元
10.日常家庭伙食透支28800元
从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出,汤兰英所盗窃的巨款,大部分用于吃喝挥霍。“讲阔气”“比大方”“好排场”的汤兰英以请客喝酒、送礼为名结交了大批基层干部,十年来先后请客180桌,大部分是县区干部,其中县级机关干部33人,区、公社干部35人,各企业负责干部40多人,这些人都是“汤府”的座上宾。无形当中,这些人也充当了汤兰英盗窃贪污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