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频道首页 > 人物志 >

古代也有剩男剩女这个概念,政府是如何出面解决的呢?

众所周知,人口是一个国家立国的基础,有人才有国家,但是剩男剩女问题直接导致国家生育率下降,人口老龄化严重,这个问题在现代更加尖锐,那么在古代,政府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呢?

在我国古代,“剩男剩女”一直是个让官府棘手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古代受限于医疗条件和生活水平,人们的平均寿命比较短。而人口多寡又恰恰是决定国家实力的主要因素。人口繁盛,不仅能增加兵源和人头税,而且能促进粮食生产。所以,除战乱时期,历朝历代都想尽各种办法让剩男剩女尽早结婚生子。那么在古代,官府都会采取哪些方法解决剩男剩女问题呢?

方法1:法律强制规定结婚年龄

古代也有剩男剩女这个概念,政府是如何出面解决的呢?

在《别笑,这22条都是历史上的真事》这篇文章中,小编曾提到:汉惠帝时规定女子15岁至30岁还没有嫁人,要罚款600钱;《宋书·周朗传》中说:“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即过15岁还不嫁人,家人要受牵连。这些都是官府采用法律手段,强制女子到了年龄必须出嫁。

当然,15岁并不是通行规定,如明朝规定的年龄是男子16岁、女子14岁必须结婚;也有的规定为女子17岁的,如越王勾践曾规定女子过了17岁、男子过了20岁不结婚,要治其父母之罪。这才真是“剩男剩女坑爹啊”。同时还规定:壮者不得娶老妇,老者不得娶壮妻,都是出于促进生育的考虑。

值得一提的是,古代的这些规定,都是给剩男剩女规定了结婚年龄的上限,即超过某一年龄不结婚要受处罚。而我们现在的法定年龄所设定的是下限,即不能低于一定年龄结婚,这主要是杜绝早婚,防止人口过快增长。

关键词:剩男剩女
 

今日推荐

今日头条

加载中...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