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毓秀(1891年3月20日-1959年12月16日),别名苏梅,女,广东省广州府新安县(今属深圳市)人,清末、中华民国革命家、政治家、法官、律师。她曾多次参与刺杀晚清政府要人,她还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博士,第一位女性律师,第一位省级女性政务官,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
原标题:从“民国第一女杀手”到中国第一位女律师
她的经历堪称一部传奇——刺杀过袁世凯,被称为“民国第一女杀手”;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法学女博士、第一个站在法庭上的中国女律师;后来又成为民国时期第一位省级女性政务官、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她就是郑毓秀。
郑毓秀1891年出生于广东一个官宦家庭。1907年她去日本留学,参加了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辛亥革命期间,郑毓秀多次为革命党人秘密运送军火,传递情报,也曾亲自执行对当局政府要员的刺杀。郑毓秀第一个刺杀的目标,就是后来成为民国总统又复辟为皇帝的袁世凯。1912年1月15日,由于计划有变,刺杀以失败告终,参与行动的有10余人被捕。郑毓秀凭借自己的才智,巧妙躲过了追捕。后来她去找当记者的外国友人,以他们的名义将其中7名战友保释出狱。1914年,袁世凯决定要暗杀郑毓秀,在这种情况下她被迫出国。在法兰西,郑毓秀也找到了自己的终身伴侣,也是后来的丈夫——魏道明(魏道明于1930年出任民国南京特别市市长)。
郑毓秀的父亲是清朝户部官僚郑文治,家境富裕。郑毓秀幼年学习儒学,研读四书五经,后来到天津教会崇实女子学校念书。1905年(光绪31年),她到日本留学,其间经廖仲恺介绍加入中国同盟会。
1926年,魏道明获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后回国,不久郑毓秀也返国,年底他们的联合律师事务所就开业了。当时在上海,由于洋人享有领事裁判权,华人与洋人打起官司来十有八九要吃亏,一般律师都不愿意接这样吃力不讨好的案子,但是郑毓秀和魏道明二人不信这个邪,不惜与英法等国领事力争,几番为华人争得权利,于是魏郑律师事务所名声大噪。在当时,律师这个职业一直是女性的禁区,比如1915年司法部颁布的章程,其中明确规定律师应为“中华民国之满二十岁以上之男子”,虽然规定如此,但总有办法。郑毓秀发现,作为一名取得法国律师牌照的中国人,她可以在法国租界的法庭出现。于是,郑毓秀成为涉足这一禁区的第一个中国女性。随着经手的案件越来越多,郑毓秀逐渐成为当时数得着的大律师。
1911年(宣统3年)归国,担任革命派暗杀要人任务的联络员等职务,曾参加京津同盟会分会暗杀袁世凯计划。1912年(民国元年)1月,暗杀袁世凯行动开始前,受到京津同盟会分会的紧急指示而中止,改为刺杀良弼而取得成功,郑毓秀在其中也作出了贡献。同年中,郑毓秀到法国勤工俭学。1914年,她在巴黎学习法律,1917年得到巴黎大学法学硕士学位,随即加入法国法律协会。1919年,据说出席巴黎和会的中国代表团在压力下准备签署凡尔赛条约,时任代表团随员的郑毓秀在签字日的前日即6月27日组织留学生数百人包围首席代表陆征祥养病所在的圣·克卢德医院,要求中国拒绝签字。
他是一位被载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史册的飞行员。在1949年10月1日举行的开国大典上,他担任空中领队,第一个驾机飞过天安门,接受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检阅。抗美援朝时期,他又踏上征程,曾驾机击落、击伤美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