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晏任户部侍郎又兼盐铁使,主持盐政近二十年,把政府盐利收入从四十万缗提高到六百万缗,“天下之赋,盐利居半,宫闱、服御、军饷、百官俸禄皆仰给焉”。刘晏死后,有人建议恢复官运官销法,但在朝廷讨论时,遭到了大多数人的反对。刘晏的盐法一直被沿用。
刘晏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理财家,他主持盐政之所以成功,不仅仅在于立法稳妥,更主要的是他任用清廉官员,提高行政效率,尽量避免采用直接的行政手段来实施盐法。而在他死后,大多数继任盐铁使都急于提高盐价,穷征暴敛,使商人、消费者都陷入困境。在实行榷盐之前,盐价十钱一斗。第五琦实行专卖时一下子提高到一百一十钱一斗。到刘晏死后加至三百七十钱一斗,盐利达刘晏时的三倍。官盐价格飞涨,百姓被迫买卖私盐,巡院屡禁不止,私盐处罚屡次加重,贞元年间(785—805年)法律规定盗卖池盐一石者处死,犯私盐一斗以上脊杖,没收车驴。能捕得一斗私盐者,赏千钱。买卖双方、货栈、接洽人等关系人都一样论罪。盗刮碱土一斗,比私盐一升。刑法虽酷,但官府腐败,官盐质次价高,销售不旺,盐利收入减少。私盐大为兴盛,在官府重刑逼迫下,私盐贩铤而走险,唐末农民大起义首领黄巢正是私盐贩。
在私盐流行同时,藩镇割据,各地盐利逐渐被军阀侵夺,不再入朝廷。与长安相距不远的解池也被军阀王重荣擅夺。唐僖宗时企图派盐铁使接管解池,王重荣以此举兵造反,僖宗被迫出逃。不久,唐朝灭亡。可见盐利在唐末已与朝廷命运紧紧相连了。(本文摘自《中国经济立法史》,2019年3月新华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