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探春,曹雪芹所著《红楼梦》中人物,金陵十二钗之一,贾政与妾赵姨娘所生,贾宝玉的妹妹,排行为贾府三小姐。她精明能干,富有心机,能决断,连王夫人与凤姐都得让她几分,有“玫瑰花”之诨名。她的重要事迹有:海棠结社;理家;抄检大观园时扇了王善保家的一巴掌,发表“百足之虫论”;远嫁。她工诗善书,趣味高雅,是大观园中的一位大才女。
曹雪芹用一“敏”字赞美探春。她是个有远见、有抱负、有作为,具备慧眼及勇气的才女,脂批:“探春看得透、拿得定、说得出、办得来,是有才干者。”她敢说敢为,办事练达,动静、进退皆宜,用行舍藏,推崇法理,不和恶势力妥协,并给予迎头痛击,是曹雪芹笔下除王熙凤外另一个展现有治事长才的角色,她和薛宝钗、李纨的铁三角组合被下人喻为三个“镇山太岁”。她最出色的表现是在凤姐患病期间,治理大观园,兴利除弊,富有改革精神。
抄检大观园时,她是唯一具有主控权的小姐,充分表现出捍卫下人的领导者风范,并明白表示出对人格被怀疑的愤怒。她敏感地觉察到贾府这个大家族内部残杀、气数将近的征兆,痛心而愤怒地责打兴风作浪、犯上作乱的王善保家。相较于贾迎春的懦弱、贾惜春的明哲保身、林黛玉被隔在事外,探春对抄检大观园这般不合理的事采取充分准备并正面迎战,令人不得不敬服、不得不赞叹。探春是诗社的倡导者,并且喜欢书法,性格疏朗大方,又有理家才能,是几个孙女儿中贾母最喜欢的。南安太妃来贾府,贾母叫了宝黛湘三人来作陪,另一个就只叫了探春。探春身边的丫鬟侍书,也口才了得。
探春对贾府面临大厦将倾的危局颇有感触,她想用“兴利除弊”的改革来挽回这个封建大家庭的颓势,但这只能是心劳日拙,无济于事,最后远嫁他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