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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可揍东面岛国?联合国宪章早就提供了法理依据

2017-11-03 10:54:45      

1945年6月26日,来自50个国家的代表在美国旧金山签署了《联合国宪章》,中国代表是民国著名外交家顾维钧,代表中国政府在宪章上签字。联合国宪章是二战后签署的重要法律文件,里面有详细的防止法西斯主义死灰复燃的条款。

顾维钧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

顾维钧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

依据联合国宪章第53条、第77条和第107条的规定,如无安理会授权,任何国家都不可以在区域内采取任何行动,但是条款后半段笔锋一转指出对二战中的敌国不在此规定(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查看原文)。主要意思就是当二战中的敌国再次实施侵略步骤时,宪章签字国可不经安理会授权,直接对其采取行动,包括战争。

日本战犯东条英机的后代要为其祖先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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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以上的三条条款也被称为敌国条款,日本右翼分子对这个条款是恨之入骨,从上世纪60年代末,因为经济的发展,日本政府就流露出要加入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愿望,可是这个敌国条款是一大障碍,所以直到现在,也有日本右翼分子公然叫嚣要废除此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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