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又有人指出,南宋时的官话是江淮方言,江淮话里的“莫须有”(念“嘛需有”)就是不需有的意思。秦桧的潜台词是:这件事皇帝老子已经定了,不需要什么理由,案情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都无所谓。
总之,“莫须有”不是罪名本身,而是形容罪名的荒谬不实以及罗织罪名的方式阴险毒辣、卑鄙无耻,并进一步演化成冤狱和冤案的代名词。
宋太祖赵匡胤是通过陈桥兵变从后周的孤儿寡母手里夺取政权的,其行径与郭威篡夺后汉江山如出一辙。为了根除唐末以来武人专横、篡窃成风的局面,宋太祖确立了重文抑武、强干弱枝的基本国策。此后,防范武将尾大不掉一直是宋朝历代皇帝恪守不渝的“祖宗家法”。南宋初年,面对金人的攻势,为了维系朝廷的生存,宋高宗不得不提高武将的权力和地位,但这只是权宜之计。
通过南宋军民的浴血奋战,宋金对峙的格局逐步形成。绍兴十年(1140年),宋军在与金军主力较量中取得几次大捷,更表明宋金军事力量的对比,初步实现了强弱易位。但此时宋高宗念兹在兹的不是复仇雪耻,而是害怕武将势力的强大。在此形势下,宋高宗重用秦桧,一方面加快屈己求和的步伐,另一方面加紧策划削夺前方大将的兵权。
俗话说:“枪打出头鸟。”岳飞在南宋“中兴四将”里出身最低,资历最浅,但功劳最大,崛起最快。他不但力主抗战、恢复中原,而且在他的调教下,“岳家军”成为金人最忌惮的劲敌。
金兀术在给秦桧的信中明确要求:“必杀岳飞,而后和可成!”于是,岳飞成了金朝和南宋当权者共同的眼中钉、肉中刺。同时,岳飞自身的性格特点和行为方式的某些“疏漏”也加深了宋高宗等人对他的忌恨,最终招来杀身之祸。朱熹说他“恃才而不自晦”,刚强固执,不知韬晦;《宋史》说他“忠愤激烈,议论持正,不挫于人”。
当时将领几乎人人皆贪,岳飞却洁身自好,“凡有颁犒,均给军吏,秋毫不私”,还训令部属“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并一再声称:“敌未灭,何以家为?”昔日范增说刘邦“财物无所取,妇女无所幸,此其志不在小”,岳飞则有过之而无不及。
宋朝皇帝最忌讳文武勾结,岳飞却留意笔翰,“好贤礼士,览经史,雅歌投壶,恂恂如书生”,一副儒将派头,岂非“沽名钓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