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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初期的苏州哭庙案是怎么回事?为何让金圣叹丢了性命?

1661年,位于江南地区的苏州发生了震惊一时的哭庙案。

这件事的始作俑者,是一个叫任维初的官员。

任维初是山西省石楼县人,以贡生的身份出任学谕,1660年12月1日出任吴县(今江苏省苏州市)县令。任维初是一个贪得无厌、倨傲无礼,信奉严刑峻法的酷吏。他到了苏州后,积极配合朝廷催收钱粮,不惜严刑拷打拖欠者,将一名乡民活活打死。不仅如此,任维初还监守自盗,盗取常平仓的粮食,换取银钱中饱私囊。

清朝初期的苏州哭庙案是怎么回事?为何让金圣叹丢了性命?

任维初的所作所为,在苏州地区引起了巨大的非议和不满。当地的秀才们,筹划了一场哭庙活动。

什么叫哭庙呢?

这是苏州地区流传的一道地方习俗。苏州经济发达,繁荣富庶,文风鼎盛。许多秀才来自殷实富裕的家庭,在社会上的地位较高,对社会事务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如果遇到当地官府作出了不法、不义的事情,他们就要自行集合在文庙里,用一篇《卷堂文》来向儒生的祖师爷孔子哭诉,号召更多的民众向上级官府申告,彰显正义,打击不法。

清朝初期的苏州哭庙案是怎么回事?为何让金圣叹丢了性命?

在明朝时期,苏州当地官府对秀才们的哭庙很重视,因为官员们得罪不起这些秀才背后的士绅力量。

2月4日,苏州秀才薛尔张、丁子伟在文庙管理人员处请来钥匙,打开了文庙,开始在孔子画像面前哭诉。100多名读书人闻讯而来,鸣钟击鼓,声势搞得很大。后来,又聚集了1000多人。紧接着,他们又浩浩荡荡地来到江苏巡抚衙门,请见江苏巡抚朱国治,跪进揭帖。

他们的揭帖《哭庙文》,是著名文学批评家金圣叹所写。金圣叹在揭帖里将矛头直指任维初,怒斥他“胆大包天,欺世灭祖,公然破千百年来之规矩,置圣朝仁政于不顾,潜赴常平乏,伙同部曹吴之行,鼠窝狗盗,偷卖公粮,罪行发指,民情沸腾”,又说“读书之人,食国家之廪气,当以四维八德为仪范。不料竟出衣冠禽兽,如任维初之辈,生员愧色,宗师无光”。在金圣叹的妙笔生花之下,任维初被骂得淋漓尽致、体无完肤。

清朝初期的苏州哭庙案是怎么回事?为何让金圣叹丢了性命?

江苏巡抚朱国治听了读书人们的哭诉,不但没有产生同情心理,反而震怒。任维初是他的下级,深得他的赏识和信任。苏州秀才们痛骂任维初,难道就没有指桑骂槐的意思?就算没有,也犯了“打狗不看主人”的大忌。朱国治当即派兵将1000多名读书人全部驱散,拘捕了在场5名带头的秀才。继而把并没有在场的金圣叹列为首犯,将他与另外十余人一起抓捕归案。

金圣叹之所以被牵连进来,除了写《哭庙文》,还因为平时喜欢抨击官府,看不起官员,在官府眼里是一名“刺头”。朱国治当然要利用这个机会将他一起收拾。

清朝初期的苏州哭庙案是怎么回事?为何让金圣叹丢了性命?

这就是苏州哭庙案。

朱国治全权接管了哭庙案。他给哭庙秀才定的第一个罪名,就是“震惊先帝之灵”。这是因为,顺治皇帝于1月30日病逝,哀诏在2月1日到达苏州。朱国治在江苏巡抚衙门设灵举哀,痛哭三日。朱国治认为,苏州秀才哭庙,是对顺治皇帝的“大不敬”。

在古代,“大不敬”是一种极为严厉的重罪,名列“十恶不赦”之列,向来处罚很重。朱国治有意将哭庙案往“大不敬”罪名上靠,是起了杀戮之心。此外,朱国治还诬告哭庙秀才“抗打朝廷命官”“匿名揭帖”“聚众倡乱”“抗纳钱粮”,请求康熙皇帝“大彰乾断,严加法处施行”。

朝廷派人会审后,将18名秀才以“抗粮谋反叛逆罪”罪名处斩,他们分别是倪用宾、沈琅、顾伟业、张韩、束献琪、丁观生、朱时若、朱章培、周江、徐玠、叶琪、薛尔张、姚刚、丁子伟、金圣叹、王仲儒、唐尧治、冯郅。其中,金圣叹等8人还被抄没家产,等于是家破人亡。

清朝初期的苏州哭庙案是怎么回事?为何让金圣叹丢了性命?

朝廷批复,哭庙案18人与另外几桩案件的犯人一同在南京三山街行刑,共计121人。行刑时间是在7月13日未时(13时至15时)。但朱国治急不可耐,巳时(9时至中午11时)刚到,便即行刑:“俄而,炮声一震,百二十一人皆毕命。披甲者乱驰,群官皆散。法场之上,惟血腥触鼻,身首异处而已。”

在朱国治的包庇下,哭庙案的始作俑者任维初免议释放,官复原职。不过,“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第二年,朱国治因父亲去世,悄悄辞官回家,被朝廷革除官职,江苏巡抚由韩世琦继任。韩世琦知道任维初民愤极大,找了一个借口,将任维初斩杀于南京三山街。

任维初被斩杀那天,苏州老百姓不顾路程遥远,纷纷赶往围观,拍手称快。

顺便一说,其实朱国治也没有好下场。1673年,朱国治在担任云贵总督期间,被吴三桂设计杀掉——据说他死得很惨。至于有多惨,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关键词:苏州哭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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