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决定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厦门建立经济特区。关于中国设立经济特区出现过许多的争论,如特区到底姓“资”还是姓“社”、特区会不会变成新的租界、是不是殖民地等等。但实践很快证明,经济特区跟租界殖民地等毫无共同之处。而姓“资”还是姓“社”争论则一直到1992年邓小平南方讲话之后才逐渐平息下来。经济特区的设立无疑是成功的,它为中国的改革开放打开了大门,以辐射效应带动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中国人的生活水平得以迅速提升。1987年6月12日,邓小平在会见外宾时说:“现在我可以放心地说,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决定不仅是正确的,而且是成功的。所有的怀疑都可以消除了。”
1980年8月26日 中国正式设立经济特区
1980年5月17日,中共中央、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为在十年浩劫中被迫害致死的国家主席刘少奇举行隆重的追悼会仪式。虽然刘少奇最终得到了平反,但却不得不让人反思那段荒唐的岁月。
1983年6月26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新泽西州立大学教授杨力宇时,再次提出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20世纪60年代初,毛泽东逐渐形成了和平解放台湾的方针政策,周恩来将此概括为“一纲四目”。
1945年8月15日抗战胜利,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16日﹐伪国民政府宣告解散,之后以陈公博为首的一批汉奸头目先后被处决。汪伪政权成立后,利用特务组织在其辖区内实行法西斯统治﹐捕杀抗日爱国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