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长被杀,这仇不得不报,但处理不好容易把自己给搭进去。
于是冷静下来的武松找来街坊邻居,让他们作证写下潘金莲与西门庆苟合的事件经过。然后逼着潘金莲和王婆将谋害武大郎的过程如实交代,并让邻居记录。这才开始复仇。
那为什么要扯潘金莲的衣服呢?这涉及到宋朝的一条规定。
宋朝时,杀人罪分为谋杀、故杀、斗杀等几种类型,其中前两种要偿命,但特别规定斗杀不用偿命。
斗杀也就是打架斗殴时失手杀人。武松复仇时撕扯对方,又让邻居记录在案,就是为了营造一个斗殴现场。
这样一来,官府也有法律依据来给武松保护,于是后来官府判决说武松本来是去祭奠武大郎的,可是潘金莲不让,两人发生争吵,西门庆因为与潘金莲通奸,上来帮忙,发生了斗殴。武松失手斗杀两人。
一个斗杀,使得背负两条人命的武松最后只受到发配的处罚,比起死刑好太多。显然,熟知法律的武松巧妙利用法律规定,既报了仇又保全了自己。
至于通奸杀夫事件的另一个始作俑者王婆,虽然当时没有被杀死,后来按照宋朝法律,王婆被判了凌迟之刑,比死在武松手里惨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