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骑木驴
骑木驴是古代惩治罪犯的刑法,在史料中为钉住犯人手脚(史料中为男性)的刑法。在小说中多用于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但小说中的说法既没有历史实物证明,也没有严肃史料佐证。清朝小说《狄公案》中的骑木驴是先在一根木头驴车上竖起一根小木柱,把受刑的女子毕周氏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下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遭受折磨,押赴刑场处决。按晚清小说《冷眼观》的作者王浚卿认为,这种性酷刑并不真正存在,而是源自清中叶小说《倭袍》。
木驴
有一型的木驴仅为单纯负载女犯游街的囚车,用在那些被判处裸体游街,但罪名较轻(通常为通奸罪或浸猪笼的附加刑)的女性犯人。此一类的游街因没有木橛侵犯凌辱妇女身体的缘故,一般称为坐木驴,以与重罪女犯的骑木驴相区别。此类木驴虽有木驴之名,但其实只是普通的平板车而已,于其上树立起一根斜向后的长木桩,另于板车较前方树起较短的两根木桩。水浒传里关于武松怒杀潘金莲西门庆之后,还有一段: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木驴
木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