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督抚同城(如两广总督和广东巡抚同驻广州、湖广总督和湖北巡抚同驻武昌)导致总督、巡抚一贯不和,但往往不会以这种形式表达出来,不要说这种同城任职的督抚,就是曾有同城任职关系,都不会轻易弹劾,道光年间,原任云南巡抚颜伯焘升任闽浙总督后,参劾曾与他同在云南任职、原任云贵总督的伊里布,都被视为破坏官场规矩,道光帝则认为颜伯焘确实忠心耿耿。
那么,总督参劾巡抚,是不是就会少了许多顾忌呢?事实上也并非如此,虽然理论上总督是地方的最高首长,但在交通和通讯不便的情况下,总督的权力范围往往也只限于自己驻节的省份,其他省份还是以巡抚作为最高长官。
例如湖南巡抚之于湖广总督,广西巡抚之于两广总督,江西巡抚之于两江总督,就有着相对独立的权力,总督一般不会轻易参劾。
因此,翁同龢的兄长翁同书在担任安徽巡抚时被两江总督曾国藩参劾,就让翁同龢觉得十分气愤,但他不敢指向曾国藩,于是将怒火转移到当时起草参劾奏折的秘书身上,而这位秘书,正是日后与翁同龢斗了一辈子的李鸿章。
同城督抚虽然常常不和,总督一般也不会直接撕破脸皮弹劾巡抚,总是要在表面上制造同心协力的和谐气氛。而且,总督虽然品级比巡抚高,但具体实力对比却不一定成正比,而是根据个人不同的背景而有所变化。
打个比方,假如驻节江宁的两江总督个人威望和能力不足的话,设在苏州的江苏巡抚和设在淮安的漕运总督,以及设在清江浦兼任兵部侍郎衔的江苏提督都不会听其号令,两江总督的号令甚至连南京城都出不了,更不用说是江苏、安徽、江西三省了。
更为有趣的是,虽然在法律上鼓励督抚相互监督,但皇帝又常常认为自己选拨出来的封疆大吏应该品行高尚,有什么事都应该相互合作而不是相互拆台,因此往往出现督抚互参之时采取各大五十大板的处分。
如此一来,督抚们就更不会有人去互相参劾了,大家一起笑哈哈岂不乐哉。所以说,官大一级压死人,放在清代的督抚身上未必合适,只要不是关乎自家前途和性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才是为官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