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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帝废除了肉刑,却推行了另外一种酷刑

在我国历史上古代封建社会,出于对违法的人员的惩罚,历朝历代都有着许多的酷刑,然而在汉朝时期汉文帝却废除了其中一项肉刑,可是这之后却推行了另外一种酷刑,这是怎么回事呢?今天就由小编来说说。

据《史记》记载,文帝四年的时候,齐地的一位叫做淳于意的官员被人告发,按照当时的法律,应当押送到长安然后施以肉刑。

汉文帝废除了肉刑,却推行了另外一种酷刑

然而,淳于意的女儿缇萦不忍见父受刑,就一路跟随到长安,上书汉文帝,称:“我父犯法,理应受刑,然而,倘若割掉他的鼻子或者砍断他的脚,他就永远是一个废人了,就算想改过自新,也不可能了。我愿意做官府的奴婢来替父赎罪,好让他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文帝深受触动,就在这年废除了肉刑法,将黥、髡等刑罚改为城旦(筑城)、舂米等,将劓、砍脚等刑罚改为打板子。

当然,这只是一个小事件,汉文帝废除肉刑的决定不可能仅仅因为这件事而做出。然而,缇萦说出来的道理却是汉文帝废肉刑最重要的原因和最大的意义。

在古代,被处以肉刑相当于被贴上一张撕不掉的标签。试想,如果把鼻子割掉,那受刑人将会终生残疾,走在街上,别人一眼就会看出他曾经犯过罪,并因此而远离他,这样永久的身心伤害肯定不利于犯人改过自新。毕竟,惩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目的。

那么为何说汉文帝废除了肉刑,却推行了另外一种酷刑呢?

这要说到汉文帝在其废除肉刑的诏书中说道的一句话了:“古时无肉刑而天下安宁,现在肉刑有三却减不止。”

原来在汉文帝下令废除肉刑以后,群臣开始商议该用怎样的刑罚来代替肉刑。毕竟肉刑作为当时最为重要的刑罚之一,不能完全废除,只能改成其他刑罚,否则会引起社会的混乱。

当时的丞相和御史大夫提出用“笞”刑(用竹板打的刑罚)来代替肉刑中的“劓”刑(砍掉鼻子)和“斩左止”(砍掉左脚),用“弃市”(死刑的一种)来代替肉刑中的“斩右止”(砍掉右脚)。汉文帝同意了这项建议并颁布施行。

仅仅从最后一种刑罚的改变,我们就能看出,汉文帝废除肉刑以后,刑罚反而更加重了。另外,“笞”刑由于打的数量较多,也经常出现直接将人打死的情况。

《汉书》中班固对汉文帝废除肉刑的评价是“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也就是“获得了减轻刑罚的名声,实际上是在杀人”。

汉景帝在继位以后,就迅速出台了改革措施。比如将替代“劓”刑的“笞”刑本来是打三百下改成了打两百下,过了几年之后,又将打两百下改成了打一百下。不仅如此,汉景帝后来还命令大臣们制定了刑具的规格、笞打的部位以及施行的方式等。之后,就没有接受“笞”刑而被打死的情况发生了。

在此之后,很多朝代的大臣都有过恢复肉刑的提议,可是都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施行。古代刑罚也逐渐从肉刑为主转变成以用竹板打、服苦役、流放以及死刑为主的刑罚。

回顾整个故事,我们就会发现汉文帝的举动非常矛盾。他因为缇萦上书下诏废除了肉刑,如果说他是为了减轻的刑罚,那为什么会同意将“砍掉右脚”改成“砍头”这样的建议呢?

其实,汉文帝此举并不像后世很多人评论的那样是为了减轻刑罚。他在诏书中明确表明,“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亡繇至,朕甚怜之”。在汉文帝看来,肉刑的残酷之处在于人一旦接受了肉刑,就没有重新来过的机会。因为肉刑会带来明显的身体特征的改变,就像给人贴上一个标签,即使他自己想要改变,社会依旧会对他怀有偏见。这同时也是缇萦上书救父所提的核心问题。

肉刑被废除,并不在于其刑罚有多严酷,而在于它剥夺了一个人重新接受礼教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这样理解的话,汉文帝同意将“砍右脚”改成“砍头”的建议也就不足为奇了。

另外一点,“笞”刑的严酷与否并不仅仅取决于“笞”刑本身,更取决于实际执行者的想法。汉文帝选择“笞”刑可能是由于将更多的决定权下达给实际判决案件的官吏,有他们来做出实际的裁决。这可能也是汉文帝以后“酷吏”频出的原因之一。

那么至此你对于汉文帝废除了肉刑,却推行了另外一种酷刑,有何不同的看法呢?

关键词:汉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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