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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为何十三四岁就婚配?规定年龄不结婚还要惩罚?(2)

在古代男尊女卑的社会,女子没有办法掌控自己的命运。十三四岁嫁人之后,她们的任务也就成了传宗接代。如此看来,我觉得我们要幸运多了。可以参加工作,自食其力。也可以自己选择配偶的对象和结婚年龄,真的是和古代没办法比呀。

规定年龄不结婚还要惩罚?

古代中国某些时期,明文规定必须早婚,如果超龄还没结婚成亲的,那不好意思,其父母要受到牵连,下牢也是常事。如越王勾践为了积蓄力量向吴国复仇,一心繁衍人口,规定:女子十七岁不嫁,男子二十岁不娶,其父母有罪。

换言之,女孩子17岁前一定要嫁人,男孩子20岁前必须要娶老婆,做父母的一定要及时张罗操办,到了年龄限期,哪怕男方相貌猥琐,贫困如洗,也要将女儿急急送嫁;反之,男方即使生得英俊潇洒,若期限到了,一时找不到合眼的对象,其父母害怕处罚,也只好胡乱给他找个“丑妇”。如果你确实找不到人婚嫁,或拖拖拉拉找不到心仪的对象,那好,政府可以帮你解决,例如晋武帝司马炎曾下令:女子到了十七岁,父母还没把她嫁出去的,由地方官帮她物色对象,强行嫁人。至于嫁得好不好,天知道。

至于冥顽不灵,坚决不肯随便将就嫁人的,政府当然有后着关照你,例如汉惠帝曾下达诏令:女子十五岁还没嫁人的,每年交纳的赋税是常人的五倍。这几乎是当作罪犯看待了。

今之女子二十前嫁人那是犯法,古之女子二十岁还没嫁人那是罪加一等。古今婚姻之自由,不可同日而语,不免有天渊之别。

女子15岁前必须嫁人生子,如果按照旧时计龄的方法,那是14周岁前须得嫁人。14周岁的女娃,初中还没毕业呢!换作现在,别说嫁人,谈恋爱也是不行的,如果一不小心弄出动静来,做父母的不免要气个半死。但这情况要是换到古代,如果15岁嫁人了还弄不出个动静来,那才让父母担心个半死呢。

关键词:古代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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