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琼之不明白这个道理,加上骨子里有些小人得志的德行,所以不但把家从“贫民窟”里搬出来,在琅邪王氏所在的“高档小区”购了房,而且专挑曾做过尚书右仆射的王僧达做了邻居,满以为这样一来就可以和曾经需要仰视才见的社会高尚人士平起平坐了。
有一天,王僧达正要出去打猎,路琼之恰好登门拜访。尽管衣冠轻裘,弄了个新行头,换了个高档的轿车,可王僧达并不把他当成一回事。看着路琼之得意忘形的劲,王僧达斜着小眼没有正看,只是说:“身昔门下驺人路庆之者,是君何亲?”路庆之,是路琼之的爷爷,太后的弟弟。王僧达意思说:“我们家从前有个驾车的,叫路庆之,此人和你什么关系啊?”
这话说的有些阴损,不仅骂对方不知天高地厚,连对方的祖上也给彻底曝光。路庆之无地自容,灰溜溜的走了。还未走出大门,王僧达便让仆人把路庆之坐过的椅子给烧了。路庆之恼羞成怒,自然跑过去向太后哭诉。路太后闻听大怒,哭着对皇帝刘骏说:“我尚在而人陵之,我死后乞食矣。”意思是我还活着,人家就欺负到头上来了,我死了路家人还不得去当叫花子去?言下之意,皇儿你得给老娘做主,修理修理这个目中无人的家伙!没想到刘骏却说:“琼之年少,无事诣王僧达门,见辱乃其宜耳。僧达贵公子,岂可以此加罪乎?”意思说:你这个路琼之,没事去找王僧达干嘛,人家那样的贵公子,能尿你吗?
当然,王僧达虽然表面上没有受到什么影响,其实皇帝是怀恨在心的,于是搞起了秋后算账。对他的职位连续贬谪,后来居然以谋反为名将其赐死。可见暴发户有时也不好惹,尽管没有什么文化,但是有权利,一旦得势,对人的打击也是致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