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郑评等“台独”分子蠢蠢欲动时,台湾调查局的特工打进来了。他们首先策反了郑评的好友、南投县埔里人赖锦桐,然后顺藤摸瓜,弄清了郑评“台独”组织的所有内情。
从1973年7月10日起,20余名“台独”分子有10余名到警方自首,未自首的均被抓捕,而且一个也没有漏网。
为了惩处这帮“台独”分子,蒋氏父子曾两次召开秘密会议,研究如何处理此案。会上,蒋介石、蒋经国指示下属对此案要重处,对为首的“台独”分子郑评要处重刑,把“台独”分子的嚣张气焰彻底打下去。
1974年4月11日,此案宣判,郑评因言行张狂、目标过大,被判死刑。黄坤能、林建中、洪维和被判无期徒刑,游进龙等二人被判10年,到警方自首的“台独”分子均免予刑事处分。
宣判后,郑评不服,向上申诉要求复判。1974年8月12日,郑评要求复判的申请被驳回。8月13日凌晨,宪兵行刑人员将郑评从狱中提出,然后五花大绑起来,再用囚车押到台北县新店安坑刑场行刑。直到这时,郑评才知道他过去的主张、行动计划是多么荒谬,其力量是多么不堪一击。
宪兵给郑评行刑时,问他有什么话要说,他什么也没有讲。枪声一响,他就栽倒在地上。
另外3起“台独”案件的主犯被判处死刑的是1960年的廖史豪案、1963年的苏东启案、1972年的谢聪敏案。因种种原因,上述3案中的主犯虽被判处死刑但未被执行。来源:环球网
梁鸿志被押往刑场时,他的妻女在后面痛哭。抗战时期,投靠日本人,担任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被捕判汉奸罪,处以死刑。1945年10月张家口枪毙张市伪市长(右)韩广森,副市长崔景岚。
1950年11月的一天,深夜时,毛主席亲自起草了一份急电:湘省人民政府,着即查明此人(已73岁)是否还在?在则从速逮捕。这封急电是主席在建国后第一个亲自起草的要逮捕人的电令
沙飞(左)与友人合影沙飞,原名司徒传,1912年出生于广州一个药商家庭。1936年考入上海美术专科学校西画系。1936年10月,发表鲁迅最后的留影、鲁迅遗容及其葬礼的摄影作品,引起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