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警官透露,孙小果犯下的案子远不止这些,很多还在查证之中。他们说,至于孙小果参与的打架闹事,那就太多了。据了解,昆明的许多娱乐场所都要定期向孙小果交钱,名曰"保护费"。孙小果及其弟子来玩,不仅不给钱,娱乐场所还得倒赔。对那些小姐来说,他叫谁下跪谁就下跪,叫谁拿钱谁就拿钱。
16岁的受害人张亭1997年11月19日签字的一份调查笔录上写道:"除了这次把我姐姐打成重伤外,还打过很多女孩子。有的我不认识。我认识的有李××、胡××、余×、廖×。其中李××(17岁)不但被打,还被他们一伙轮奸;胡××(15岁)也被他们轮奸了;余×(15岁)是被杨平强奸的;廖×(18岁)被他们打得脸都变形了。"今年3月份孙小果他们一伙的大哥(东哥),姓王,强奸了我的朋友周××,地点是在茶苑楼。也是今年3月份孙小果一伙中的一个叫李钧的,也是在茶苑楼强奸了我和赵××。后来李钧又强暴过我两次。"
屡令办案警官不解的是孙小果1994年的那次犯罪。1997年7月13日凌晨那起案子发生之后,受害人报了案。盘龙区拓东路派出所接案后一查,大吃一惊:孙小果竟是一个本应在监狱里服刑的罪犯!他们立即到盘龙看守所查询,盘龙区看守所打电话给孙小果的母亲,他母亲说:孩子回四川外婆家去了。经查案卷得知,1994年10月16日,当时身为武警学校学生的孙小果等二人伙同4名社会无业青年驾车游荡,在昆明环城南路强行将两位女青年拉上车,驶至呈贡县境内呈贡至宜良6公里处将其轮奸。1995年12月20日,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处孙小果有期徒刑3年(1995盘刑初字第493号判决书),刑期为1994年10月28日至1997年10月28日。然而,孙小果没有进过一天监狱。
1955年3月下旬,身为上海市副市长的潘汉年进京参加了一次党代会。4月1日,大会结束后的第一天,潘汉年找到了上海代表团的团长陈毅,交给他一份书面材料。陈毅一看这份材料,觉得非同小可,事关重大。
说起抗日名将,共产党有很多,国民党也有很多,其中有一个名字没有薛岳、张灵甫有名,但是也算是一个比较有名的抗日名将,但是没有死在抗日战场上,却死在了自己人手里,他就是李玉堂
中国解放前夕,蒋介石拉了一批所谓的精英去了台湾。留了一部分人在大陆继续潜伏,被留下来的大部分都是没有太多背景,或者自动留下来效忠的人。这批人中,绝大部分是特务组织出来的专业人员。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时代虽然不同,但今天重温延安时期的精兵简政,对于我们做好这项工作,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