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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战争时期我军干部工作有哪些经验

解放战争时期,战争规模空前,部队数量迅速扩大,编制体制调整频繁,我军干部工作在紧张、激烈的战争环境中紧紧围绕大规模战争需要,不断完善干部工作政策制度,解决形势迅猛发展对干部的急剧需求,为人民军队快速完成由抗日游击战争到国内大规模战争的军事战略转变提供坚强保证,确保人民军队在党的绝对领导下与国民党军展开战略决战,夺取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

建立完善党管干部制度是实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必然选择

随着国内革命斗争形势的发展和人民军队的不断发展壮大,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抗战时期部队领导体制已不能完全适应国内革命战争的需要。全面恢复了党委制,把党管干部作为人民军队干部工作的一项根本制度,保证了党牢牢地掌握军队的领导权和指挥权,确保党中央和中央军委作战方针的贯彻执行,为赢得解放战争胜利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党委制是中国共产党对人民军队实行绝对领导的一项根本组织制度。土地革命战争前期,红军各部队普遍建立了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委员会和支部,逐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党组织系统。但在王明“左”倾错误影响下,从1931年11月后,取消了红军内党的各级委员会,逐渐由党委集体领导变成了政治委员个人领导,党委制由此中断。鉴于这种情况,党的七大决定,按照古田会议决议的原则,恢复军队中党的各级委员会。1947年7月28日总政治部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党委员会条例草案(初稿)》指出:党的各级委员会是军队之一切领导与团结的核心,是该部队中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同时,草案还明确了党委讨论的问题,涉及军事、政治、干部升迁调动等,并对各级党委在干部管理中的职权作了明确规定。从此,党委管干部作为人民军队干部工作的一项根本制度被确立下来,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

关键词:解放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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