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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战争时期我军干部工作有哪些经验(2)

务实多样的干部补充政策是人民军队大发展的关键因素

解放战争时期,为适应大规模作战需要,人民军队遵照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指示,贯彻一面打仗、一面建设和以战养战、以战教战的方针,既保障了作战胜利,又使自己的力量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这一时期,干部工作紧跟战争形势发展,及时调整干部补充政策,扩大干部选拔范围,拓宽干部补充渠道,保证了部队大规模作战对干部的紧急需求,为实现人民军队由小变大、由弱变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干部选拔补充主要有四个途径:一是在作战中提拔干部。1946年11月23日,中央军委和总政治部在发给各军区各纵队首长的信中指出:“补充伤亡主要的是在实际斗争中大胆地提拔新干部。”各部队按照这一方针提拔补充干部,迅速补齐缺额。二是动员大批地方干部参军。解放战争开始不久,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就指出,为了打胜目前已经全面开始的国民党反动派所发动的长期残酷的内战,必须从地方动员抽调大批干部到部队工作。1946年,仅华中局就安排抽调2000名踏实可靠的党、政、民干部参加部队工作。三是大量吸收知识青年入伍。1945年9月,中共中央决定大量吸收接纳知识青年入伍并择优提拔为干部,指出要注意吸收知识分子、技工、医生、专门人才。1949年2月,为做好南下准备,东北野战军在平津地区就招收了1万名知识青年。四是加速改造和培养使用被俘军官。1945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的指示提出:“今后凡在战争中俘获之国民党军队一切官佐均加争取,其愿为我服务者,令其服务。”1946年11月,中共中央再次发出指示,要求各级重视教育俘虏,大胆使用俘虏,并规定了对不同等级的俘虏军官的处理办法。其中,仅华北军区在1948年就通过俘虏补充了3140名干部。

关键词:解放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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