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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奇案:巡抚挖了一个坑,害得布政使上吊自杀

清朝咸丰年间,浙江发生了一件非常奇特的案件:浙江布政使椿寿上吊自杀,轰动一时。

椿寿是清朝八旗出身,根正苗红,又走了科举正途,是1840年庚子科的进士,排名第二甲第68名,仕途非常看好。因此,没过几年,椿寿就被外放地方,累官至浙江布政使。布政使为从二品,主管一省的行政和财赋大权,被尊称为藩台、藩司等。1852年,浙江巡抚常大淳转任湖北巡抚,抵抗太平军,椿寿奉命署理浙江巡抚一职。

清朝奇案:巡抚挖了一个坑,害得布政使上吊自杀

不过,很快新的浙江巡抚来了,椿寿交卸职务,依然做他的浙江布政使。

新的浙江巡抚叫黄宗汉,是福建泉州晋江县人。黄宗汉是1835年的乙未科进士。这一科人才济济,出了许多有名的人物,如体仁阁大学士、两广总督叶名琛,文渊阁大学彭蕴章,兵部尚书郑敦谨,工部尚书罗惇衍,两江总督何桂清等。清朝官场很讲究“同年之谊”。有了这些大人物的互相照顾,官场之路才会走得更加顺畅。

清朝奇案:巡抚挖了一个坑,害得布政使上吊自杀

黄宗汉原本在浙江当过按察使,离开浙江后几经升迁,再次回来时已是巡抚了。黄宗汉上任时,椿寿正在为一件难事焦头烂额。

原来,每年浙江都需要将漕粮及时运送到京城,供京城官民所用。运送的方式为漕运,由于当年天旱水浅,河道干淤,使得浙江的漕粮迟迟没有开行。如果朝廷问罪下来,椿寿作为主管官员,是要“吃不了兜着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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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汉对这种情况心知肚明,打算趁机从椿寿那里敲出一把银子,便通过别人暗示,只要椿寿拿出4万两银子,他可以利用专折奏事的机会,为他说几句好话,免予处罚,或者让处罚降到最低。否则的话,如果朝廷认真追究,椿寿官职是很危险的。

关键词:清朝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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