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你讲一下在工程上帮了李平什么忙?”
成克杰:“有一个西园工程南宁停车购物城,当时给了银兴公司,银兴公司给了李平中介费。还有民族宫工程,我让给了银兴公司,银兴公司给了李平中介费。还有贷款好处费。这些费用有的我事先知道。”
检察官:“好处费是给谁的?”
成克杰:“肯定是为感谢我在工程、贷款、拨款上帮忙,冲着我给的。我很爱她,她拿好处费,我也高兴,我也希望她好,希望她有钱。共产党对我恩深似海,我对不起党和国家。我害了很多人:家人、李平。我一定改过自新。我犯了罪,也接受法律的制裁。”
检察官:“李平在整个事件中起到什么作用?”
成克杰:“贪钱。这些钱是她收的。虽然没有直接给我,却是我们共同谋取的私利,缺我们俩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犯罪的。她对外收钱,我打电话、打招呼、联系,否则犯罪不能成立。”
检察官:“依据刑事诉讼法,你有权利聘请律师为你辩护。”
成克杰:“律师我一直表态说不请,我犯了罪,我负法律责任,我接受国家的一切处理,不需要辩护。我不愿在法庭上与党辩论。我年纪已近古稀了,我不会再给党抹黑。如果法律规定必须请,我就请。”
成克杰的态度看上去很诚恳,似乎也是发自内心的,专案组的同志们心情都比较放松了,毕竟他们预想的几种最坏的情况都没有出现。在案情分析会上,方工却提醒专案组的同志们:“必须做好成克杰庭上翻供的思想准备,必须把证据工作做扎实。”一向说话很严谨低调的方工又补充了一句——“不要轻易相信成克杰的所谓忏悔!证据是反击成克杰翻供的最好武器。”
方工曾办理过数百起较高级别贪官的犯罪案件,看透了贪官的本质。他提醒专案组年轻同志,这些昔日风光十足的贪官,并非偶然失足,他们长时间犯罪,有的长达几年都不知收敛,精神早已堕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早已扭曲。一些贪官的所谓悔罪,无非是在面临惩处时采取的计策,这种口是心非的把戏对于他们来说,是驾轻就熟的看家本领,如果司法人员因轻信他们而真对他们从轻处罚,必然会失去法律的严肃性。
在众多起义的国民党将领中,他算是个特例、奇葩。纵观其一生,可以说其善恶功罪集于一身,历史档案红黑相间。他所做的好事、坏事,又总关乎着重要人物,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