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史频道首页 > 闲话历史 > 正文

这本书被称为民国奇耻大辱 因19项罪名被永禁发行

2017-10-16 10:23:13    中国新闻网  

12月2日,故宫博物院理事长李煜瀛致电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称清史馆所存书籍多为史料,故宫正在整理编辑,恳请收回成命。4日,国民党中央委员张继也致电国民政府文官长古应芬,表达了同样的意见。6日,古应芬复电,称蒋介石表示“国务会议决议之案,碍难变更”。

11日,故宫博物院院长易培基致电古应芬,提出为避免《清史长编》“前功尽弃,可否先将清史稿百部及重复书籍送京”。但国民政府不予采纳,要求仍照原决议办理。

为了挽回局面,16日,易培基呈报行政院院长谭延闿,称“窃查《清史稿》一书……其体例文字之错谬百出,尤属指不胜屈。此书若任其发行,实为民国之奇耻大辱”。列举《清史稿》内容“反革命”“藐视先烈”“不奉民国正朔”“例书伪谥”“称扬诸遗老鼓励复辟”“反对汉族”“为满清讳”“体例不合”“体例不一致”“人名先后不一致”“一人两传”“目录与书不合”“纪表志传互相不合”“有日无月”“人名错误”“事迹之年月不详载”“泥古不化”“浅陋”“忽略”等,共19项罪名。这些罪名的分类归纳及排序有些混乱,可见起草之时因情况紧急未及详审,仅是堆砌罗列了存在的问题。呈文建议将“《清史稿》一书永远封存,禁其发行”,待故宫《清代通鉴长编》(即为前文所述的《清史长编》)编成,“再行呈请国民政府就其稿本,再开史馆,重修清史”。20日,行政院会议决议:“《清史稿》永禁发行,长编准其完成,重复书籍先行运京,具呈报告蒋主席请示。”

1930年年初,300余部《清史稿》运抵南京,国民政府将其分发给有关部门、各国立省立图书馆及部分高级官员阅读参考。2月19日,国民政府训令行政院,要求《清史稿》“所有从前已经发行者,应一律严禁出售”。

1934年年底,因为编纂《清史长编》的计划已经停顿,行政院呈请国民政府核发《清史稿》,由该院负责纠正。一年后,参议员吴宗慈起草的《检校〈清史稿〉报告》完成,教育部将该报告送往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征求意见。该所所长傅斯年指出:“重修清史,此自是国家应作之事。然此时国家力量恐不能顾及。且十年来史料之大批发现,史学之长足进步,皆使重修一事,更感困难。非以长久之时期,大量之消费,适当之人选,恐不能济事耳。”这却道破了当时条件下政府无力修史的困境。

关键词:清史稿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