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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震惊中央龙治民杀人案 挖尸现场像挖兵马俑

2017-12-06 11:15:06      

结果:1985年,陕西省商洛地区商县杨峪河乡(现商洛市商州区杨峪河镇)王墹村村民龙治民与妻子闫淑霞在家中先后共同杀死48人。1985年8月30日,陕西省检察院商洛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将龙治民夫妇提起公诉。1985年9月20日,商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二人极刑。二人提出上诉,陕西省高院来人提审后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1985年9月27日,龙治民夫妇被处决。

案件回顾:1983年至1985年,在陕西省商县各乡出现怪事。一些外地打工归来或者上城买东西的农民离奇失踪。到了1985年5月,向公安部门报告的失踪者就有37人之多。刘湾乡叶庙村40多岁的杜长英就是其中之一。

1985年5月16日,杜长英起了个大早,跟哥哥一起去城里赶集给猪买豆饼。两人分手后,杜长英却再也没有回家,家人四处寻找。1985年5月27日黄昏,杜长英的哥哥杜长年再一次从城里寻觅回来。路过县造纸厂时,他找到出纳员的表弟侯义亭,说了杜长英十余天未回家的事。表弟侯义亭愣怔了片刻,叫道:“哎呀”神色变得严峻起来:两天前,有名男子拿一张金额一元八角五分卖麦草的条子来领钱,条子上的名字却是杜长英。侯问那人怎么回事,那人说杜欠他钱,一直赖着不还,他在街上堵住杜,杜把这借钱的条子给了他。1985年5月28日,经侯义亭辨认,领钱人是44岁的龙治民。杜长年等人随即扭住龙治民,要带他去派出所。僵持不下的时候,一黑脸小伙上前,说也正找这人。黑脸小伙是另一支寻人队伍的成员。1985年元月11日,上官坊乡某村副支书姜三合等人从西安做活回来,在西关车站打算回家,碰到个头矮小的龙治民,龙对他们说,他家里有活,挖猪圈,一天五元。姜三合独自去后,再不见回家。其兄姜银山从胜利油田请假回家,一直寻找到了5月;期间曾数次向地县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均无回音。5月28日,在这个吵吵嚷嚷的人堆里,姜家看见了要找的人。持续数月的寻访,姜家了解到,龙治民经常出没于西关汽车站等处,春节以后,还不时从市场上招走一些男女。两支寻人队伍交换情况,感到事情严重,把龙治民押往公安机关报案。两个人失踪都与龙治民有关,县公安局决定将其收审。面对讯问,龙治民的供述来来回回就是:“杜长英的麦草条是我拿的,他欠我20块钱。以后他去哪儿,我咋知道,姓姜的是我叫的,干完活就走了。起个猪圈嘛能用多长时间,一个下午就干完了。他在我家住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就走了,以后他去了哪里我咋知道”。这么一个矮小愚笨、光头赤脚的农民能干出什么事呢?公安人员甚至为龙治民是关是放犹豫过,最后决定先把龙治民关起来,第二天到龙治民的家里看看再说。1985年5月29日早晨,两名公安人员前往杨峪河乡王墹村龙治民家,龙治民家窗户全堵上了土坯,昏暗得像个地窖。屋内坑坑洼洼的土质地面上,有几处好像被铲过;架在阁楼上的木梯上有些斑点,呈乌紫颜色,像血迹。龙治民妻闫淑霞下肢瘫痪,行为古怪,对公安人员的问询,她一会儿说:“屋里没啥”,过了一会儿又说:“有一次家里来了几个人,晚上我睡在炕上,听见外间有动静,第二天这些人就不见了。”问她怎么回事,她又不说了。过了一会儿,又没头没脑地说:“我洗衣服,水红红的。”。龙治民家西厢堆放着乱七八糟的杂物,柴草、空酒瓶、破布片等,用脚拨开才能看见一块地面;东厢更加黑暗,污浊,杂物充盈,一进门便碰一脸蛛网和尘絮。两公安人员在搜查中感到可疑,他们搜查完毕后,立刻回到局里汇报,于是当天下午公安局又派人赴龙治民家搜查。这次搜查村治保主任也在现场,其对公安人员说,龙治民的家里很臭,村里人都不肯到他家去。刑警队长王扣成则从臭味中分离出另一种臭味,他熟悉的死尸腐味。细细找寻,王扣成在东厢一个萝卜窖旁边,发现一堆散乱的麦草下有两具相拥在一起的男性裸尸。公安人员停止搜查,封锁现场。看守所接到指令,要求把龙治民铐起来,并加上脚镣。为防止龙治民的同伙在逃、自杀或相互杀人灭口,公安人员指示西南各乡,尤其是龙治民所在的杨峪河乡上赵原村、龙治民的原籍仁治乡、龙治民的妻子闫淑霞娘家所在的金陵寺镇以及邻近王墹的刘湾乡的乡村干部和民兵治保组紧急动员起来,对辖区内的曾有前科者和有劣迹者实行监控,并对行迹异常者予以关注。至于案发地王墹村,被一支武警部队包围封锁起来,通往村外的各路口都站立着荷枪实弹的武警。自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王墹村沉默数年的钟声再度被敲响了。6月2日午后,村干部站在几成废墟的老戏台上,向集合在台下的村民宣布了一个决定。基于法律方面的考虑,不便给决定以某种正式形式,该决定便没有诉诸文字更不能记录在案,而是口头下达的。所以王墹村干部没有使用“宣布”或类似于它的字眼,甚至避免给村民造成他在“传达上级决定”的印象。没有什么决定,只是一件事。“给大家说个事。这个案子还在保密阶段,为避免走漏风声,给公安人员进一步侦破带来不便,这一段时间大家没什么要紧事就不要离开村子了。据公安人员推测,龙治民很可能有同伙。一些有头脑的王墹人马上品出了这番“禁令”的真正含义。他们议论道:“要说防止走漏风声,风声在前几日早被围观的外村人传扬出去了。龙治民的同伙若在外村,早就逃的逃,毁赃的毁赃了。公安人员怀疑龙治民的同伙就在王墹村里!”于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人人眼里满含疑问。此后的日子里,家家户户门窗禁闭,出门时彼此碰见了,也只是匆匆的打个招呼,没有多余的话,全村一时处于相互猜忌的惶惶不安的紧张气氛中。与此同时,在公安人员发现的两具尸体中,一个是杜长英,但另一个却并不是姜三合,而是一名十六七岁的小伙。再返王墹展开第三次搜查,公安人员在东边门扇的柴草后,又发现了一个满满的化肥袋子——里面装着一具女尸,死者年约50,也不是姜三合。三具尸体的发现,立即引起了轰动。全村的老少倾巢而出,前往围观。治保主任和几个民兵维持秩序。公安人员划出保护圈。商县主管政法的县委副书记、公安局长,以及商洛地委、行署的有关领导相继赶来现场。公安人员带上警犬,再次搜查龙家,没有新的发现。据村民们讲,龙治民家门前有过一个萝卜窖,现已填平种上了白菜。这引起了公安人员的注意。闫淑霞向民警指了萝卜窖所在的位置。这地方离门槛还不到一米。一个民兵挖了几锨以后,挖出一些苞谷叶。薄薄的土层下,是一层苞谷秆。公安人员又叫来几个人用锨,先不深挖而向四周开掘,清理出一个长3米、宽2米的场地。揭开苞谷秆,竟然有八九具尸体,是以码柴禾的码法,头足彼此交错倒置,整齐而紧凑,但从边际可见:下面至少还有一层。在场者都被这噩梦般的场景吓住了。现场勘察的公安人员发出指令:暂停勘察,立即上报省厅!一个排荷枪实弹的武警,封锁了埋尸现场,另有一个连在城内随时待命,军分区独立连亦处于戒备状态。地区公安处与现场开通了无线电话。陕西省公安厅长副厅长张景贤和一班刑侦干部次日抵达后,挖掘工作重新开始。起尸,照相录象,编号登记,解剖。黄昏7点多,掘出的尸体数目已经升至20具。夜幕降临,勘验工作停下来。王扣成对周玉局长说了那段时间里唯一的一句调侃的话:“这跟临潼的兵马俑一样哩!”5月31日黎明,“3号坑”的挖掘与尸检工作重新开始,尸体的数目继续上升。上午11点,“3号坑”清理完毕,整整33具尸体。对于和平时期的凶杀案,它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了!勘验人员相继走出席围,摘下口罩扔掉,长长出了一口气。然而公安人员不敢稍有松懈,虽然没有迹象表明案情还有扩大的可能,但也无迹象表明案情会就此终止。稍事休息之后,大家手执有金属尖头的标杆在龙治民家周围探测。谁也不希望再有所发现,即使再发现什么,也希望是有关的物证。大家心理承受力已到了极限。就在这时,上午11时30分左右,当一个公安人员再一次把标杆插进土地时,他突然僵止在那里,人们的目光向他聚拢过来……他手下感到了一阵虚空。“2号坑”就是这样被发现的。该坑在“3号坑”东侧两米处龙治民家的猪圈内,形状与“3号坑”相仿,南北纵向,长2米,宽1米,深1.5米,掘出8具尸骸,排列整齐,头足彼此倒置,与“3号坑”如出一辙。可见坑内被害者先于“3号坑”内被害者遇害。就在勘验工作进行的同时,消息在民间不胫而走,地震般强烈的撼动了商洛全境。人们如潮水一般向王墹村涌来。早在5月29日,屋内三尸被发现之后,由于尸体的状况和异乎寻常的藏尸方式,即在王墹周围引起了不小的惊动,当天就有附近村镇的人赶来观看。虽然消息也传到了商县县城里,但三人遇害这一事实尚未超出人们的经验,城里来人不多。“3号坑”被发现之后,情况就不同了,围观者中间城里人明显增多。从5月30日开始,以王墹为中心,方圆几十里外出现的情景,用王墹村一位村民的话说,“就跟赶庙会一样!”王墹东西两段的公路上车水马龙,熙熙攘攘。至于来自商洛其他县的观者,开始多是顺路来看看,再后来就有了成群结队相约而来的外县人。那一个星期里涌向王墹的有多少人次呢?据王墹人说少说也有十几万。由陈丕显和公安部副部长俞雷率领的中央工作组进驻商县。中央、省、地、县、乡各级领导和各级部门参与的侦破组织迅速成立。核心领导小组由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景贤挂帅,地委副书记王殿文任副组长,下设审讯组、调查走访组、现场勘验组。在地委书记白玉杰的建议下,又成立了群众破案小组。白天,当发掘、勘验工作正在紧张的进行的时候,就有失踪者的家人在围观的人群里放声痛哭。他们在围观者善意的鼓动下,数次试图冲过警戒线前去认尸,均被武警拦截,这样一来引起了他们及围观者的不满、哭闹、指责,甚至有一些好事者呐喊起哄,在人群中造成一阵阵骚乱。到了下午,约有一百多人聚集在商县公安局门前,要求领导出来说话,要求认尸。其中有人鉴于48人被杀,事前公安局竟无丝毫觉察这一点,骂道:“养了一群白吃饭的”。

公安人员对侥幸逃生者的调查和被害者家属的访问,排除了此案另有同案犯和含有政治或迷信因素的可能性,作出了初步结论:作案者为龙治民一人,杀人动机为获取无价劳动力和谋财。

被抓后,在龙治民家中搜出存折15张,款额533元;现金3.13元;粮票91.5斤;手表4块;各种物证1011件。在对龙治民的一次审讯中,当审讯者一再追问龙治民除了573元,是否在别处另匿有赃款时,龙治民回答说:“不用再问了,就那573元。我杀人也不只是图钱财,我是为国家除害哩!”

“什么?”

“我有三不杀,”龙治民继续说,“一不杀科技人员,二不杀国家干部,三不杀职工、工人。我只杀残废人,只杀愚昧无知憨憨傻傻……”

不论龙治民出此言原因何在,但调查结果证明,被害者和侥幸逃生者除少部分智力低下和有某种残疾的人外,大部分都是智力健全,并且为乡村的强壮劳力,是农家顶门立户的人。

龙治民早年经历:龙治民6岁丧母。基于传宗接代的观念,其父娇惯放纵,去地里干活也用背篓背着。但龙治民在同学中年龄最大,个子却最小,师生均看不起他,多次遭同学恶作剧戏弄。文化大革命期间,龙治民成立了一个红卫兵组织,抄家、批斗干部,倾泻了平日怨气。然而好景不长,村里成立革委会时,龙治民差点被揪出批斗,其组织随之瓦解。龙治民少年颇好学,常借月光读书,但由于历史环境,学无所用,受挫后便意志消沉,自暴自弃,因自身条件,娶了一残疾女子。龙治民心绪恶劣,处境孤独,在社会上没有朋友。1974年春,因修建南秦水库处于淹没区,移居杨峪河乡王墹村。龙治民迁到王墹后即经常借口这病那病不出工,出工也不出力。生产队规定每个劳力全年要完成基本工400个,龙治民所做却不到100,有时还给自己偷加工分。分配到名下的粮食都懒得去背,常由队上派人送到家里。王墹群众帮助移民盖新房,龙治民却钻在借住的屋里装病。1977年冬他将一痴呆女子骗至家中关在楼上,奸宿数日,后被村中民兵发现解救。1978年,龙治民在亲友的撮合下与因患脑膜炎而残疾(瘫子)的闫淑霞结婚。[1]婚后生活更为艰难,欠生产小队口粮款180余元,队里催要,龙治民不理不睬。又因其时常昼伏夜出,村里人很少与其往来。1982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龙治民靠混工分吃“大锅饭”过不成,走上了另一条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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