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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官员的穷日子和阔日子(5)

这些印结银除了出结官本人抽取十分之一以外,其他全部都归入印结局再公分给同乡官员。尽管平均到每个官员头上每月也就只有数两到十余两不等,但对那些初入京门、无权无势的小京官来说,可谓大旱之望云霓。

据前文的穷京官李锡彬说,“印结费一项,作一月伙食费足矣”,这是真正的救命钱。而另外一名叫姚学塽的官员不受印结银,那很抱歉,就只能委屈他住在破庙里吃糠咽菜当清官了。

只靠印结银一项维持京官的体面生活,仍然不够。何刚德在这一年,还有一项收入,虽然不多,“每年所入不过百金,但不无小补”。这就是来京地方官的馈赠。

按照何刚德的说法,“外官馈送京官,夏则有冰敬,冬则有炭敬,出京则有别敬。同年同乡于别敬之外,则有团拜项,谓每岁同年同乡有一次团拜也。”所谓“冰敬”,就相当于消暑费,“炭敬”则可以认为是取暖费。

当年曾国藩初做京官,无钱过年时,就盼望年底能有一笔外官的炭敬以解孔亟,甚至钱还没到先把话散出去,但最后还是空等一场,只得借钱过年。到了何刚德的时代,送炭敬则很有些看人下菜碟儿的味道,“渐重官阶而轻交情”,专重权贵,致送炭敬,单子上倒是儒雅得很,从来不言数目,而是套用诗词章句,40两叫“四十贤人”,300两则曰“毛诗一部”,甚至还有“千佛名经”。

至于别敬,倒是“同乡同年,及服官省分之京官,多有遍送”,虽然其数不过10两上下,也聊胜于无。但何刚德到京后,因为京官日渐加多,外官所费已然不赀,所以最后甚至降到6两。但是杂七杂八凑起来,也能有一二百两。

至于像李慈铭这样已经享有文名的官员,所得更多,光绪三年,他得到的馈赠高达316两,足够让他再多给小妾添几件首饰衣裳再多下几次馆子。

如果仔细分析这些额外收入,会发现无论印结银还是外官的馈赠,都不能简单地归入“贿赂”一栏,它已经成为一种规则。你可以称之为陋规,或者按时下的称呼称为“潜规则”或“灰色收入”。这些“灰色收入”是成体系的,在大清朝存在着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隐形财政体系,维持着官员们体面的生活。

关键词:大清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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