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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条约》规定2亿两白银赔款,清朝是怎么赔完的?

1895年4月17日,日本马关。清朝全权代表李鸿章、李经方,日本全权代表伊藤博文、陆奥宗光分别在《马关条约》签字,宣告持续1个多月的中日谈判画上了句号。

《马关条约》规定2亿两白银赔款,清朝是怎么赔完的?

《马关条约》是《南京条约》以来丧权辱国最严重的一个不平等条约。按照条约规定,清朝不但要向日本割让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还需要支付2亿两白银的战争赔款。此前,日本要求清朝割让辽东半岛,但在俄国、德国、法国的干涉下没有得逞。清朝为此需要额外向日本支付3000万两白银,名曰“赎辽费”。因此,《马关条约》中清朝的赔偿总额达到了2.3亿两白银。

——引用自头条百科

当时的清朝,每年财政收入约8000万两白银,看起来不少,但摊子太大,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基本上是入不敷出,根本就不可能一次性拿出2.3亿两白银。日本表示,可以分期付款。

《马关条约》规定2亿两白银赔款,清朝是怎么赔完的?

2亿两白银(不含“赎辽费”)分为8期。第一期,5000万两白银在《马关条约》批准互换后6个月内交清。第二期5000万两白银在《马关条约》批准互换后12个月内交清。剩余6期在6年内全部交清。这样一来,清朝的赔款压力就小了许多。

可是,分期付款是需要支付利息的。《马关条约》规定,在第一期5000万两白银交清后,剩余款项每年加收5%的利息。5%的年利率是非常高的。日本为了鼓励清朝早点交清赔款,规定如果清朝在3年内交清所有款项,可以免除剩余的利息。这样一来,清朝就会想方设法,争取在3年内交清全部赔款。

《马关条约》规定2亿两白银赔款,清朝是怎么赔完的?

出于现实的考虑,清朝也希望尽快完成赔款交付。

关键词:马关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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