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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毛泽东关于建设新中国的思考和实践(5)

10月30日,毛泽东又转发了华北局关于华北各城市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经验的报告,并要求各地认真研究,引起全党干部的注意,同时总结自己在这一重大问题上的经验教训。11月27日,在为中央起草的给华南分局等的电报中,他强调:“你们必须将这种市的县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看成是团结各界人民,动员群众完成剿匪反霸,肃清特务,减租减息,征税征粮,恢复与发展生产,恢复与发展文化教育直至完成土地改革的极重要的工具,一律每三个月召开一次。”

在毛泽东的重视和指导下,新解放区各地陆续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促进了地方人民政权的建立,增进了党和人民的联系,发扬了人民民主精神,积累了民主建政的经验,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作了充分的理论和实践准备。

巩固革命统一战线,凝聚建设伟力。《共同纲领》规定,新中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政体是民主集中制(后来,其实现形式为人民代表大会制)。与此相适应,新中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些根本制度规定了建设新中国,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带领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达到空前广泛的程度,开创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真诚合作、共同建设新中国的新格局。

毛泽东非常重视统一战线工作,他指出,为了实现新民主主义“从容地和妥善地走进社会主义的新时期”的奋斗目标,“在国内,我们必须团结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一切爱国民主人士,必须巩固我们这个已经建立的伟大的有威信的革命统一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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