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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镇反 朱自清长子被以“匪特”罪冤杀(5)

朱迈先身后,留下了年轻的妻子和两男一女3个幼小的孩子,生活艰难、处境困顿可想而知。,朱迈先被捕后,傅丽卿曾向朱自清遗霜陈竹隐夫人求助,每月工资只有60元、膝下也有3个儿女需要抚养的婆母,立即寄30元给儿媳救急,此后一年中也按月寄20或30元来,并劝慰她放宽心胸,抚育好子女,直到傅丽卿在广西省立医院找到了工作,才停止接济。

傅丽卿坚信丈夫是无辜的。在朱迈先死后的30余年里,她多方申诉,为他平反而奔走。直到1984年各地贯彻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拨乱反正、落实政策的新形势下,新宁县法院才认真复查旧案,承认1951年的判决书纯属错判,恢复朱迈先起义人员的名誉,澄清事实真相。

80年代初,年近花甲的傅丽卿带着两个儿子和一个媳妇,千里迢迢去北京探亲,这是她同朱迈先结婚后36年第一次跨进朱家门。她无比激动地拜见思念已久的婆母和弟妹们,孩子和媳妇也叩见奶奶和叔叔、姑姑。沐浴在历史新时期的温馨阳光下,朱自清的家属们才实现了真正的大团圆。

在北京西郊的福安公墓里,傅丽卿带领孩子们在刻着“故国立清华大学教授朱自清先生之墓”字样的黑色墓碑前长跪不起。她含着热泪向公公的亡灵献花与默悼:“敬爱的父亲,长媳丽卿同孙儿寿康、寿嵩及孙媳佩玲给父亲、爷爷吊祭来了。您的长子朱迈先没有玷辱您的令名,他的冤案已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春风的吹拂下得到昭雪了。请老人家在九泉之下安息吧,也指望您老的在天之灵保佑您的子孙后代平安长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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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费琪 CN001)
关键词:镇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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