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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官至极品,三度富甲一方,中华五千年仅此一人(11)

这和彼得·德鲁克“企业必须为社会创造价值,社会才会回报给企业以利润”的观点不谋而合。

道家创始人老子也有同样的观点:“天地不为自生,故能长生"。

范蠡虽然是一个生意人,但从不急功近利,对于经营的利润只求成本的10%,不再多取。

遇到灾年等特殊情况,这个利润比例还会降低,甚至赔钱救济灾民。

在那个历史时期,商品10%的利润率是非常低的。

因为,那时运输极其不方便,战乱、匪寇导致经营风险很大,做生意的人很少,属于绝对的买方市场。

而且,从当时的经济发达情况分析,那时还没出现利润率精确的计算方法,因此,范蠡赚取10%的利润应该是毛利率,而非净利润。

这样低的利润率却能使范蠡迅速成为巨贾,主要是其交易数额巨大。

其次,资金从不闲置,迅速周转,范蠡经营的商品从未积压过,因为其为人信誉好,为商磊落,更关键的是其商品价格比别人的要低很多。

能做到价格低于同行,不仅是降低利润率,更有赖于范蠡的经营理念:“人弃我取、人取我予"的经营思路。

在某种商品过剩,价格很便宜时大量购入,同时,抛售那些稀缺,受人追捧的商品。

范蠡一生为避名利而三次迁徒,但名利反倒一直跟随他,这其中的辩证哲学值得我们今天的企业家深思。

司马迁在《史记》中曾经盛赞范蠡:“范蠡三徙,成名于天下"。

范蠡一生中两次官至极品,三次富过千金,每次富达千金又都施济天下,但不久后又迅速再至千金。

从政时,范蠡奉行了一个臣子的忠义,为商时,又尽了一个商人的良心。

范蠡真可谓是一个宏略于胸,又悲悯天下的智者。到了古稀之年,家资富可敌国,儿孙满堂,88岁时无病而终,后人尊名陶朱公。

范蠡也被后世奉为南路财神。和文财神比干(东路),武财神关公(西路)、赵公明(北路)、端木赐(西南路)、李诡祖(东北路)、管仲(东南路)、白圭(西北路)同接受百姓供奉。

关键词:范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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