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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屯垦戍边事业发展(6)

兵团有着高度的组织性和纪律性,这是兵团特殊体制所具备“军”的属性决定的。兵团在忠实履行毛泽东同志赋予的“三个队”[“三个队”:即生产队、工作队和战斗队。]使命任务的同时,始终继承和发扬着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随着上世纪60年代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新疆由国防后方逐步变为国防前线,这时候兵团战斗队的作用又日益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

实际上早在1960年8月,张仲瀚同志就曾指出:“在发展生产的同时,我们将和全国人民一起,响应党的号召,大办民兵师,把生产单位和战斗单位结合起来,利用每个生产季节的间隙,进行政治、文化、生产技术学习和民兵训练。”[3]166为此,1961年1月,兵团党委专门下发《关于组建基干民兵工作的指示》,决定在兵团司令部设立武装处(正师级单位),各师和管理处设立武装科(正团级单位),团场配备专职武装干部,从组织架构上推动武装工作迈出坚实步伐。这一机构的大体设置一直延续至今,充分说明兵团从诞生之日起,其维护稳定的使命职责就从未发生变化。

1962年8月25日,中央军委作出决定: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两年内组建300个齐装满员的民兵值班部队。[民兵值班部队:亦称兵团值班部队,是一支劳武结合、亦兵亦农、训练有素、高度警备的值班民兵,不同于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武器装备相当或接近国防军,以步兵为主,同时编有炮兵、坦克、骑兵等特种兵。这是根据当时形势,由周恩来总理和中央军委指示兵团组建的。]按照中央军委和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兵团党委于1962年底,组建起148个民兵值班连队,配备了200名专业武装干部,并对民兵值班部队建设提出了高标准严要求,使其在政治和军事素质等方面接近或达到正规部队的水平。贺龙同志对兵团民兵工作也给予了高度肯定,指出:“兵团的民兵一旦有事就是野战部队。”[3]172鉴于国内外形势和各级党委的重视支持,兵团民兵值班部队建设迎来了一个较为迅猛的发展阶段。到1965年底,兵团共组建466个民兵值班连队,人数共计5.1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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