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所言的地方“五四”期刊,是指对五四运动和联省自治运动期间各省区各地方创办的以传播新文化新思想新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地方性期刊的总称。五四运动尤其是北京的运动高潮过后,各省期刊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这些期刊大都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一般或以省名直接命名如《湖南》等;或以地名(省名或省名简称等)前面加上“新”字,以凸显其“新”意,如《新湖南》《新江西》《新山东》《新陇》《新安徽》《新浙江》《新四川》《新海丰》等;此外,还有《越声》《秦钟》《湘潮》《闽星》《浙江新潮》《自治》《民心》等。当然,需要指出的是,上海成为宣传新文化的中心后,不少地方期刊都是在上海创办的。
这些期刊的最大特色,就是对省自治(地方自治)和联省自治的主张和强调,其论说逻辑和基本观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这种主张是受五四运动新思潮的影响并发轫于此。1920年1月20日,《秦钟》发刊词就非常明确地写道:“五四运动,即吾侪觉悟之表示,彻底改革之发轫也。各省之闻风兴起,纷纷响应者,亦日有所闻。独吾陕人,则犹在大梦中……吾敢大声疾呼于我父老兄弟诸姑姊妹之前曰,吾民国之人,有人格之人也,无论何人,不得利用之,奴隶之,草菅吾人之生命,而牺牲吾人之权利也,故本刊之第一任务为唤起陕人之自觉心。”1920年5月20日,《新陇》发刊词也谓:“说者谓去年五四运动,实吾国国民觉悟之表征,自觉之发轫也。”这就将省自治和联省自治同五四运动在源头上连接了起来。
第二,这种主张的基本目标是改造地方,实行地方自治尤其是省自治,从而实现“德谟克拉西”即民治主义,使地方由“旧”变“新”、由“黑暗”变“光明”。前述《新陇》发刊词就直言:“‘新陇’杂志之责任,其在输入适用之知识及学理,俾陇人有所比较而采择焉;传播社会之状况于外界,俾国人知其卑污而投之以剂也。然后渴望陇人之觉悟奋兴,及污浊社会之改良也。”1920年6月创刊于漳州、由福建省立第二师范学校自治会出版的《自治》半月刊强调,“要促进社会的进化和国家的兴盛,就不可不行地方自治”,该刊“把自治看成是解决一切问题的万应灵药”。1921年2月在上海创刊的《新浙江》“是一个纯地方性的刊物,这个杂志较强烈地表达一个思想:浙江是浙江人的浙江,以浙江人治浙江,以浙江平民治浙江……该杂志的倾向,反映了当时各省大倡地方自治,反对军阀专横、绅董作恶的浪潮”。1920年9月创刊的《新湖北》也大倡“湖北者,湖北人之湖北也。湖北地方行政,应归湖北人民自主”,提出“省民自决”“联邦共和”等八项主张,并谓:“‘新湖北’出版之日,即‘新湖北’的运动之开始。”1921年5月《新江西》的宣言则主张“发展‘德谟克拉西’的真精神”,“我们最终的目的在使这个‘黑暗的旧江西’变成一个‘光明的新江西’”。可见,这些地方期刊一致认为,省自治就是改造地方的“德谟克拉西”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