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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到“地方”:中国现代国家改造中的“战略退却”(18)

第五,这种主张自认为顺应世界潮流,具有进步性与合理性。1919年12月在上海出版的《民心》杂志发文指出,“采何种方法以促民治之进步乎。以二十世纪民本主义之趋势,中国自不能外法治以建国。然法治非可空谈也。其基础全建筑于地方制度之上……诚宜提倡门罗主义,鼓起自治精神,使本地之人,治本地之事”,理由是“地方自治,本吾国国民性素具之特质,又适合各省风俗习惯之国情。益以年来内而政制纷更,徒增人民疾苦,外而世界潮流,以非顺应不能。采行自治政制,实为救济良法”。1919年7月,《湖南》发刊词中也有相近言说。显而易见,这种论述为省自治和联省自治确立了正当性。

以地方“五四”期刊为主要载体的省自治和联省自治的倡导和传播,明显是在五四运动地方化的过程中展开的,具有一哄而起的特点,一起鼓噪,一起发声,形成集体和规模的效应。就此来看,五四运动和联省自治运动基本是在同一历史背景和同一舆论场中生成与展开的。联省自治运动不是平地而起的,显然是舆论先行的结果,与五四运动形成了“无缝衔接”,是一个自然顺延的过程。

对于一场政治运动来说,思想传播、制造舆论是基本前提,是首要的。当宣传和鼓动形成一个统一的舆论场,民众和政治精英也都要跟着舆论走。舆论制造的这种先导作用在某种意义上具有决定性,地方军政当局也不得不顺“势”而为。

(三)支持和参与五四运动的地方民意机关——省议会是制定省宪、推行省自治和联省自治运动的主要制度平台与力量

如果说省议会在五四运动中的表现,还仅仅是其恢复后的一种从旁支持和参与的话,那么省议会在联省自治运动中的组织和鼓动,就是其本位和主体性的行为了。1916年8月开始恢复的省议会,经过五四运动的洗礼,在随之而来的联省自治运动中更加活跃,成为省自治、联省自治运动最直接的组织者、参与者和推动者之一,凸显了地方民意机关的自主性。

关键词:战略退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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