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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到“地方”:中国现代国家改造中的“战略退却”(17)

第四,这种主张呼吁各省各地方相互激励与促进、学习和帮助,共同推进省自治和联省自治。1919年12月,《闽星》发刊词就这样写道:“闽星!闽星!我有一句话勉励你:你虽起在闽南,但是你的星光还射着国内,国内愈黑暗,你的星光愈瞭亮!”1920年2月,《湘潮》特刊号发刊词指出:“想要中华民族在世界上还有一线生路,便不可不急起自救。救的方法,有‘对外’‘对内’二项:对内便是拿出‘国民自决’‘民治主义’的精神,与卖国贼奋斗,务要扫除内奸,建设一种崭新的真正的共和国家,这件事与上面所说的湖南问题很有关系,如果湘人驱除了张敬尧切实建设,实行自治,做成一个共和的民治的湖南。各省都照样起来,四面八方,一齐做去,一齐成功,真正的中华民国自然实现了!我们做去张运动的时候,还希望福建的‘去李’,天津的‘去杨’并辔齐驱;也希望各省都拿出自救自治自决的精神,努力去干。”1920年11月,毛泽东在给罗章龙的信中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我主张湖南人不与闻外事,专把湖南一省弄好,有两个意思:一是中国太大了,各省的感情利害和民智程度又至不齐,要弄好他也无从着手。从康梁维新至孙黄革命(两者亦自有他们相当的价值当别论),都只在这大组织上用功,结果均归失败。急应改途易辙,从各省小组织下手。湖南人便应以湖南一省为全国倡。各省小组织好了,全国总组织不怕他不好……全国各省也可因此而激励进化。”同年12月,《新安徽》发刊词则有一种不甘人后的危机感和奋发感:“方今湘、粤、苏、鄂、鲁、豫各省,群竭力以从事自治运动,设吾人犹不乘时急起,以图振拔,驱当路之豺狼,建自治之规模,诚恐祸水方长,流毒益普,岂徒见讥于邻封,遗玷于全国而已哉?”一时间,全国形成了一种各省对省自治和联省自治相互支持与呼应、相互推动与追赶的强大声势。

关键词:战略退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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