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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权力制衡之道:多重监察制度(2)

熙宁二年(1069)二月,王安石拜参知政事,他在这个位置干了1年又10个月后升任宰相。而他在参知政事任上便已形同宰相了,上台当月便设制置三司,负责变法具体内容的规划和起草,诸种新法纷纷出台。

由此可见,王安石当时虽然任职参知政事,实际上与宰相共同主持朝廷上下的工作事务,是宰辅机构的首脑之一。

皇帝除了抬参知政事压制宰相外,还通过抬高三司使(相当于现在财政部长)的地位来绕过相权直接掌控财政权。三司是盐铁、度支和户部的合称,相当于北宋前期最高财政机构,其职权是总管全国各地之贡赋和国家的财政。而皇帝则经常直接插手三司的任命及其他事务,造成三司的独立倾向。

带兵不统兵,统兵不带兵

在军事部门的设置上,宋代建立了枢密院和三衙相互制衡机制。尽管枢密使与宰相同列,但却必得由文官担任,而武将是不允许出任最高军事长官的。同时枢密院与三衙分别负责军事决策与平日练兵,两部门互不相属。三衙之间更是不许有任何瓜葛,其武官也多为中下级军官,出征则由枢密院临时指派将领,这便造就了宋朝300多年时间“兵不知将,将不统兵”的局面,有效防止了军队对皇权构成的威胁。

在《水浒传》里,陷害林冲的太尉高俅手握重兵,能节制十个节度使征讨梁山,而帐下牙将极多,这在现实的历史上是不可能的,宋代绝不许有身为太尉(为武职)的将领可以长期握有兵权;而林冲身为八十万禁军教头受到高俅迫害却只得兀自受缚则比较符合历史真实,因为林教头手中没有任何调兵权可言。

在历史上,抗金名将岳飞被“莫须有”的罪名加害致死,恐怕更多也是出于宋廷对军事将领军权膨胀的疑惧相关,文献记载当时南宋半数军队都有“私军”的性质而被冠以“岳家军”“韩家军”等称谓。岳飞死前已担任清远军节度使,而节度使这种军事封疆大吏早在宋太祖“杯酒释兵权”时就废除了,非战时危急时刻是不可能出现的,而连金军都发出了“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叹息,而更加恐惧的应该是宋高宗赵构。难怪明代文征明说:“区区一个秦桧怎么能置岳武穆于死地呢?怕是宋高宗指使的吧。”

关键词:宋朝,宋仁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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