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频道首页 > 史海钩沉 > 正文

揭秘:解放战争后期被吸收进解放军的俘虏占全军80%(7)

当战争进行到1948年,由于战争的破坏和前线人力物力的需求与日俱增,各解放区普遍感到支前压力十分沉重。彭德怀反映西北军区“敌人三光政策,人民损失五年难以恢复”(转引自王政柱:《毛主席和我们在一个战场》,《缅怀毛泽东》下,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240页。);聂荣臻也反映华北军区“在人力物力动员上都是最大的限度了”(《军队建设问题的报告》(1948年2月16日),《聂荣臻军事文选》,解放军出版社1992年版,第280页。)。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也认为“乡村人口大为减少……各区扩兵(包括东北在内)均已至饱和点”,因此发出指示:“今年华北、华东、东北、西北各区除个别地方原定扩兵计划准予完成外,其余均不应扩兵……今后前线兵源全部依靠俘虏及某些地方部队之升格。”(《毛泽东军事文集》第4卷,军事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530页。)

当时中共地方部队肩负着保卫解放区与参加生产的双重任务,地方部队升格为奔赴前线作战的野战军,必然要求补入新的兵源参加地方部队。“前线兵源全部依靠俘虏及某些地方部队之升格”,最终都需要从俘虏这一群体上作打算。因此,1948年8月发布的《中央军委关于兵源补充问题的指示》,对俘虏政策再次作了调整:“除俘虏军官与士顽仍按中央工委会议决定方针处理,给以良好教育,分批放走以瓦解敌人外,对俘虏士兵原则上应是一个不放,大部用于补充部队,小部用于后方生产……其不能充任战斗兵者,亦可充任担架兵、辎重兵或分配后方机关服务,调换青壮人员补充前方。一般不能服兵役之老弱,应分配在解放区就业,参加农业生产或其它生产,以增强解放区劳动力,减少敌区的劳动力。”(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政治工作教研室编《军队政治工作历史资料》第12册,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出版社1982年版,第85页。)

 

今日推荐

今日头条

加载中...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