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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法治:一场关于“就地正法”的风波(7)

尽管就在司法改革的当口,尽管奏稿持论甚正,但原本措辞严厉的奏稿未能上陈,意味着法律专家沈家本输给了岑春煊。细细探究其实并不奇怪。

岑春煊并不是一般的地方长官,他在庚子事变后率军为逃难中的慈禧太后护驾,雪中送炭之举让慈禧深受感动,奠定其一生发达的雄厚基础,堪称太后红人。而且他做事的风格是力求威猛,当时即有“屠官”的绰号,在晚清软滑苟且成风的政坛别树一帜,也甚为慈禧所喜。据统计岑春煊在两广总督任内,参劾文武大小官员高达一千四百余人,获罪者计数百人。两门丁撞上了他的辣手,只能自认倒霉。

据岑氏回忆录《乐斋漫笔》,岑春煊曾对慈禧表白:“为皇太后、皇上作一看家恶犬。”慈禧答云:“汝言过重。我母子西巡时,若不得汝照料,恐将饿死,焉有今日。我久已将汝当亲人看待,近年汝在外间所办之事,他人办不了,故未能叫汝来京。汝当知我此意。”从这段对话中可以看出,慈禧和岑春煊的关系的确非一般主臣可比,作为刑部尚书的奎俊老于世故,对此当然心知肚明,他怎么肯主动去触霉头,既得罪太后红人又转而得罪太后呢?

后来刑部不得不修改奏稿另行上奏,改稿中参劾岑春煊的内容全部被删,锋芒全无,用李贵连先生的话说:“一份立意明确、措词严峻的参劾封疆大吏破坏法律、草菅人命的奏折,变成一篇空洞、平淡,请求依法断罪的陈词。”

内忧外患中逼着上路的司法改革

授予地方官员便宜行事之权,可以“就地正法”,其弊端远非超过对死刑实行层层审核的繁琐可比,而封疆大吏们一旦得到这种权力,就会死死拽在手中,不肯放松分毫。这样一种局面显然是对国家统一的司法权的严重损害。

关键词:清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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