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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到“地方”:中国现代国家改造中的“战略退却”(6)

五四运动以文化重构和政治参与的双重性格,确立了其在中国现代国家史上的独特地位。两个方面相互促进,思想文化运动催生了爱国政治运动,爱国政治运动则进一步推动了思想文化运动的发展和深化。两个方面及其互动共同彰显着五四运动对当时整个国家的改造。

(一)五四运动对“中央”和整个国家层面改造的努力及成效

从1919年5月4日开始的为期一年左右的爱国政治运动,以青年学生为先锋,以工农各界民众为主体,通过和平而又激烈的“直接行动”,实现了对中央政府和整个国家的某种改造,这是中国现代国家史上前所未有的成就。五四运动以“外争主权”“内除国贼”为号召,以解决当时的国家外交问题为核心,在国家改造的意义上主要是对中央政府而言的。1919年6月9日,由陈独秀起草的《北京市民宣言》对北京政府“提出最后最低要求”,包括“(1)对日外交,不抛弃山东省经济上之权利,并取消民国四年七年两次密约。(2)免徐树铮、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段芝贵、王怀庆六人官职,并驱逐出京。(3)取消步兵统领及警备司令两机关。(4)北京保安队改由市民组织。(5)市民须有绝对集会言论自由权”,并警告指出:“我市民仍希望和平方法达此目的,倘政府不顾和平,不完全听从市民之希望,我等学生、商人、劳工、军人等,唯有直接行动,以图根本之改造”。

对这样一个力图从多方面改造国家和中央政府的要求,北京政府虽然没有也不可能“照单全收”,但五四运动也的确取得了一定的实际效果。其一,迫使中央政府罢黜了负责对外事务的主要官员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等,钱能训内阁辞职,改组了政府,这是一种对国家机构实体和人员的直接改造。其二,一时扭转了国家的对外政策,使北京政府最终没有在和约上签字。对此,北京政府《对德和约中国专使拒绝签字之情形》写道:“自专使来电,对德草约于交还胶澳一层未能列入,全国舆论鼎沸,愤懑达于极点。各界合词请愿政府,对于和约毋得签字……政府以民意所在,既不敢轻为签字之主张,而国际地位所关,又不敢轻下不签字之断语……会巴黎方面各专使,亦迭接国内数十处去电,对于签字保留,一致呼吁,异常愤激。各使鉴于全国舆情,不敢拂逆众意,对于保留办法,坚持益力,顾会中仍不允认,于是不签字之局遂以实现。”这种对国家对外政策的即时性扭转和改变,捍卫了国家主权,暂时解决了国家危机问题,实现了直接目标。

关键词:战略退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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